- 產品品牌:國產
- 產品型號:食品級
- 主要著色成分:莧菜紅
- 產品規格:20千克
- 主要用途:食品飲料藥品著色劑
- 色素含量:85 %
- 來源:天然著色劑
- 有效物質含量:99 %
- 執行標準:國標
- CAS:有
本公司供應國產食品級 莧菜紅 食用色素質量保證,歡迎咨詢洽談。
紅褐色或暗紅褐色均勻粉末或顆粒,無臭,耐光、耐熱性(105℃)強,對檸檬酸、酒石酸穩定,在堿液中則變為暗紅色。易溶于水,呈帶藍光的紅色溶液,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本品遇銅、鐵易褪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不適于發酵食品應用。
基本介紹:
別名 1-(4′-磺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鈉鹽、CI食用紅色9號、食用赤色2號(日)
編碼 GB 08.001;INS 123;C.I.(1975)16185。
性狀 紅褐色或暗紅褐色均勻粉末或顆粒,無臭,耐光、耐熱性(105℃)強,對檸檬酸、酒石酸穩定,在堿液中則變為暗紅色。易溶于水,呈帶藍光的紅色溶液,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本品遇銅、鐵易褪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不適于發酵食品應用。
注意事項:
(1)采用玻璃、搪瓷、不銹鋼等耐腐蝕的清潔容器具。
(2)粉狀著色劑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漿后,在攪拌下緩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須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以避免鈣離子的存在引起著色劑沉淀。采用稀溶液比濃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著色劑存在。采用自來水時,必須去鈣、鎂及煮沸趕氣、冷卻后使用。
(4)過度曝曬,會導致著色劑褪色,因而要避光,貯于暗處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澤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時,其用量不得超過單一色素允許量。用于固體飲料及高糖果汁及果味飲料,色素加入量按產品的稀釋倍數加入。
目前已被我國明令禁止在食品添劑中使用。
使用范圍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規定:可用于高糖果汁(味)或果汁(味)飲料、碳酸飲料、配制酒、糖果、糕點上彩裝、青梅、山楂制品、漬制小菜,最大使用量0.05g/kg;用于紅綠絲、綠色櫻桃(系裝飾用),最大用量0.1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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