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優勢
1、產品完全符合新國標;
2、廠傢可以劃報產品去向、流向;
3、可以配合當地經銷商開供貨證明。
使用說明
該產品嚴格按照新國標GB17945-2010標準設計,是一種實用安裝在公共場所和民用建築內的消防應急燈具,以應對突發事故而引起停電時,為人員疏散及各種安全作業起指示或照明作用的燈具。
電池與光源的使用和更換:
1、電池:正常情況下,在充電24小時後放電時間小於90分鐘或電池漏電時,請更換電池。如要更換電池則應斷開220V電源,拆開燈具,更換新的同規格電池即可。正常情況下,電池壽命可達3年。
2、電源:在應急狀態下,LED光源不亮時,請先斷開220V電源,換上同規格的LED電源板即可。
安全使用與維護事項:
1、使用前必須閱讀此說明書,方可讓燈具接上市電;
2、一般安裝在樓梯間、通道、出口等處,不允許露天安裝;
3、此燈具主要電源應采用單獨開關控製,不受其它燈具及傢電電器的電源控製開關的影響。
4、此燈具工作電壓為220V,如誤接380V會燒毀燈具。
5、此燈具接上電指示燈工作不正常,請把燈具送維修。
安裝調試及維護方案:
1、此燈屬於掛壁式,燈具的背麵有兩個安裝孔,用於把燈具貼墻安裝,安裝前,請先墻上釘兩個距離與燈具後麵兩個安裝孔一樣等距的鋼釘或螺絲即可。
2、按鍵作用:按住試實驗小於3秒為正常模擬主電故障;長按按鈕4秒後再松開,燈具進入手動月檢功能;長按按鈕5秒後再松開,燈具進入手動年檢功能;斷電後燈具處於應急狀態時,長按按鈕7秒可關斷應急輸出。
3、指示燈作用:綠燈一直亮為主電狀態;以1HZ閃爍為月檢狀態;以3HZ閃爍為年檢狀態;紅燈一直亮為大電流充電狀態,燈滅為涓流充電狀態。黃燈以1HZ閃爍為電池開路或充電回路短路;以3HZ閃爍為光源開路,短路或應急回路無輸出,常亮為自檢時電池放電時間不足。
4、故障報警:在手動自檢過程中,當電池開路,充電回路短路,放電回路無輸出,月檢放電不夠120秒或年檢放電時間不夠30分則報警。報警聲為每30秒響一次,持續時間為2秒,報警聲持續到故障排除為止。
5、本燈具具有手動月檢年檢,還具有自動月檢年檢,在主電供電30天±2天後,燈具自動轉為應急持續時間120秒,然後自動回到主電狀態。
6、做好維護記錄,定期對燈具進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排除故障,以確保燈具的正常使用。
包裝、運輸及儲存:
1、每個包裝的數量見產品包裝箱的標示;
2、開箱檢查燈具有無破損,如有破損請不要使用;
3、若燈具三個月未使用,請盡快對燈具完全充電一次,否則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
批發市場僅提供代購諮詢服務,商品內容為廠商自行維護,若有發現不實、不合適或不正確內容,再請告知我們,查實即會請廠商修改或立即下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