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說明:
1、有效距離和指向性測試:
在有效距離內測試時,使用提供的接收器,不允許有任何不規范的操作行為。
1.1偏夾角在θ = 5°(上,下,左,右)發射有效距應≥8.0M。
1.2水平偏夾角在θ =45°(左,右)發射有效距離≥6.0M。
1.3垂直方向偏夾角在θ =30°(上,下)。
2、遙控器的紅外光峰值輻照度:
在自然光或熒光燈200±50lx的環境照度下,遙控器所用電源電壓為額定工作電壓條件下,在遙控器發射點
與峰值照度機受光點的水平垂直軸距離0.5M處,按壓遙控器各按鍵,發射紅外光峰值輻照度不應小於40uW/c㎡
2.1指向性(工作電壓3.0V):
遙控器發射的紅的光峰值輻照度為20uW/c㎡時,以遙控器發射點為頂點的圓錐角應不小於30°。
2.2遙控器在欠壓條件下的指向性(工作電壓2.25V):
遙控器的紅外光峰值輻照度為10uW/c㎡時,以遙控器發射點為頂點的圓錐角不小於30°。
3、環境試驗:
3.1高溫貯存試驗:
遙控器在溫度為55℃的環境下,擱置2h後,恢復2h,應符合要求,工作無異常現象。
3.2恒定濕熱試驗:
遙控器在溫度為40℃,相對濕度為93%的環境下,擱置96h後,經4h恢復,應一切正常。
3.3低溫貯存試驗:
遙控器在溫度為-25℃環境時,擱置2h後,恢復2h,應一切正常。
3.4溫度變化試驗
遙控器應能承受下圖中所示的溫度循環變化試驗,共6個循環試驗後,應一切正常。
4、自由跌落試驗
遙控器在裝電池的條件下,不帶包裝,從80Cm的高度,自由跌落在不小於3Cm厚木質地板上。
試驗時按下圖所示的規定的試驗麵,按3-2-4-5-6-1順序進行跌落,循環三次。
經過試驗後,遙控器應該沒有裂痕,電池蓋沒有脫落等現象,所有按鍵功能都應該正常。
5、波形
6、掃描振動試驗
遙控器應能承受下表中所規定的振動試驗,試驗後,遙控器應一切正常。
頻率范圍(Hz) | 位移幅值(mm) | 掃描循環次數 | 要求 |
10~30~10 | 0.75 | 5 | 在工作麵的垂直軸線上依場次振動 |
30~55~30 | 0.1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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