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與使用
1、磨石的種類、形狀、大小以及裝入量:把加工零件以及符合研磨目的,材料性質、大小形狀的研磨石放入容器
槽內達總容積的95%以上(加工零件和研磨石的混合物)。使用新磨料時,最
好首先讓磨料自身研磨半小時,這樣來去除磨料表麵污物和銳棱。
2.研磨石和加工零件的混合比例,應根據加工零件的大小、開口材料性
質、研磨石的情況來確定,一般多數采用加工零件與研磨石比為1:1-1:3
左右,如粗拋光和中等拋光時,此比例取小些,精拋光時此比例取大些。
3、水的添加量
水一般取滾筒容器總容積的3~5%左石,3%為粗磨,5%為拋光,如果添
加過多,則為造成共振現象,影響研磨效果,因此務必控制水的添加量。
4.研磨劑的添加量以及耐用時間:
根據研磨目的、材料性質,應選擇適當的研磨劑,添加量分為二種,重
切削為360g 左右,拋光加工時為600g 左右,耐久時間按一個小時為標準,
研磨時間如超過一個小時,應在中途替換研磨劑,在替換研磨劑和水的過程
中,應把以前的研磨劑和水放盡,再清洗磨料及零件,然後重新添加研磨劑
和水。
5、研磨時間的確定:
研磨時間的選擇應根據加工零件的狀況來變更,通常在工藝試驗的基礎
上找出最佳時間,這樣來確定一個墓本的研磨時間表。
6.加工零件的清洗:
在加工零件前,必須將零件進行脫油,去污處理,如不進行將會降低PU
膠的使用壽命以及研磨的效果。
7、零件與磨料的分離:
加工完畢後,可直接在螺旋容器內清洗工件,同時打開放水閥。清洗結
束後,可選擇適當大小的分離篩,然後放上分離聯接板,使零件和磨料自動
分離,另外零件應再作清洗、乾燥和防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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