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人群:朋友/同學/同事
- 產地:廣州深圳
王小姐18038010225
USB電子點煙器(SZ-L-1)
特點:1、不充油不充氣,直接在電腦、手機、車內充電使用的新型節能環保打火機;
2、鎢絲發熱,防風防火,無安全隱患;
3、前置照明燈和驗鈔燈,出門在外安全放心;
4、外觀小巧精美,酷似MP3造型,潮勁十足!
5、充一次電約兩個小時左右,充一次電可供20包煙,節能環保;
6、3.7V鋰電池,300MA
序號 | 規格 | 尺寸(mm) | 備注 |
1 | 長度 | 70.00±1.00 | |
2 | 寬度 | 36.00±1.00 | |
3 | 厚度 | 16.0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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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與注意事項
危 險
1. 為了防止產品發熱絲過熱、燙傷、引燃,請遵守以下防范事項:
不要用手或其它物品觸碰發熱絲,防止燙傷或損壞電爐絲。
不要將產品長時間加熱使用。
不要將剛啟用過的發熱絲對人或物。
不要將剛啟用過的發熱絲立即放入口袋或包內。
不要將剛啟用過的發熱絲靠近易燃物。
2. 為了防止產品電池泄漏、發熱、爆炸、請遵守以下防范事項:
不要將產品電池浸入水或海水中,注意防潮。
不要將產品電池接近熱源,如火或發熱器。
在充電時,請用特定的充電器。
不要顛倒產品電池的+-極。
不要將產品電池連接在電源的出口,車輛自動點燈處。
不要將產品電池的+-極用導體短路、不要把電池和金屬導體,如項鏈、發夾等到一起運輸或存儲。
不要敲打或丟拋產品電池。
不要用針或其它鋒利物刺穿產品電池,不要用錘擊打或者踩在上面。
不要將產品電池直接焊接電源。
產品電池內有安全裝置,為了保證其固有的安全功能,請不要將電池分解開或改變任何的部份。
不要在接近火源或在酷熱的環境中充電。
警 告
嚴禁將啟用的該產品用于燙人、縱火等。
嚴禁長時間使用產品加熱。
嚴禁將剛啟用過的產品靠近易燃物。
嚴禁將產品浸入海水或水中,保存不用時,應放置于陰涼干燥的環境中。
禁止將產品在熱高溫源旁,如火、加熱器等使用和留置。
充電時請選用鋰離子電池專用充電器。
嚴禁將產品直接接入電源插座。
禁止將產品丟于火或加熱器中。
禁止用金屬直接連接產品電池正負極短路。
禁止將產品與金屬,如發夾、項鏈等一起運輸或貯存。
禁止敲擊或拋擲、踩踏產品等。
禁止直接焊接電池和用釘子或其它利器刺穿電池。
禁止在高溫下(炙熱的陽光下或很熱的汽車中)使用或放置電池,可能會引起產品電池過熱、起火或功能失效、壽命減短。
禁止在強靜電和強磁場的地方使用,否則易破壞產品電池安全保護裝置,帶來不安全的隱患。
如產品電池泄露,電解液進入眼睛,請不要揉擦,用清水沖洗眼晴,立即送醫治療,否則會傷害眼睛。
如果產品電池發出異味、發熱、變色、變形或使用、貯存、充電過程中出現任何異常,產即將電池從裝置或廢棄之電池應用絕緣紙包住電極,以防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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