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天然酸性玻璃質火山熔巖非金屬礦產,包括珍珠巖、松脂巖和黑曜巖,三者隻是結晶水含量不同。由於在1000~1300℃高溫條件下其體積迅速膨脹4~30倍,故統稱為膨脹珍珠巖。一般要求膨脹倍數>7~10倍(黑曜巖>3倍,可用),二氧化矽70%左右。均為露天開采。不用選礦,隻需破碎,篩分即可。可用作過濾劑、催化劑、分子篩以及橡膠、化肥、農藥的載體。廣泛用於建築、冶金、石油、機械、輕工、水電、鑄造、醫藥、食品、農林園藝等部門。經常溫導熱系數0.0245~0.048W/(m·K),高溫導熱系數0.058~0.175W/(m·K),低溫導熱系數0.028~0.038W/(m·K),最高使用溫度800℃。用作高效保溫、保冷填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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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瞭膨脹珍珠巖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溫度在73 ̄1073K(-200 ̄800℃)范圍內作為絕熱材料及用於制作絕熱、吸音、防火等制品,配制建築砂漿和輕質混凝土的膨脹珍珠巖。其他用途的膨脹珍珠巖也應參照采用。
2引用標準 GB 4132絕熱材料名詞術語 GB 10294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防護熱板法 GB 10295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熱流計法 GB 11833絕熱材料穩態傳熱性質的測定圓球法
3名詞術語本標準涉及的術語同GB 4132。
4產品分類及等級
4.1分類產品按堆積密度分為70.100.150.200.250號五個標號。註:如需其他標號產品由供需雙方確定。
4.2等級各標號產品按物理性能分成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個等級。
4.3產品標記
4.3.1標記方法:標記順序為產品名稱、標號、體積、標準號。
4.3.2標記示例:每袋體積為0.1m3、標號為100的膨脹珍珠巖。膨脹珍珠巖100-0.1JC209
5技術要求
5.1膨脹珍珠巖的堆積密度、質量含水率、粒度和導熱系數指標應符合表
1規定。
JC 209-92───┬────┬─────┬────────────────┬────────────│堆積密度│質量含水率│粒度│導熱系數├────┼─────┼────────────────┼────────────│ kg/m3│%│%│ W/(m·K)││││ (kcal/m·h·℃)├────┼─────┼────┬───────────┼───────────標號│││5mm篩孔│ 0.15mm篩孔│平均溫度298±5K│││篩餘量│通過量│溫度梯度5 ̄10K/cm│最大值│最大值├────┼───────────┼───────────│││最大值│最大值│最大值│││├───┬───┬───┼────┬────┬─────││││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70號│ 70││││││ 0.047│ 0.049│ 0.051│││││││(0.040)│(0.042)│ (0.044)───┼────┤││││├────┼────┼───── 100號│ 100││││││ 0.052│ 0.054│ 0.056│││││││ (0.045)│(0.046)│ (0.048)───┼────┤││││├────┼────┼───── 150號│ 150│ 2│ 2│ 2│ 4│ 6│ 0.058│ 0.060│ 0.062│││││││ (0.050)│(0.052)│ (0.053)───┼────┤││││├────┼────┼───── 200號│ 200││││││ 0.064│ 0.066│ 0.068│││││││ (0.055)│(0.057)│ (0.058)───┼────┤││││├────┼────┼───── 250號│ 250││││││ 0.070│ 0.072│ 0.074│││││││ (0.060)│(0.062)│ (0.064)───┴────┴─────┴────┴───┴───┴───┴────┴────┴─────
5.2產品的堆積密度均勻性指標應符合表2規定。表2─────┬──────────────────────────────等級│堆積密度均勻性─────┼──────────────────────────────一等品│5袋試樣中最大堆積密度或最小堆積密度與5袋試樣堆積密度│平均值之差的絕對值不超過5袋試樣平均值的10%。─────┼──────────────────────────────二等品│5袋試樣中最大堆積密度或最小堆積密度與5袋試樣堆積密度│平均值之差的絕對值不超過5袋試樣平均值的15%。─────┼──────────────────────────────合格品│5袋試樣堆積密度的平均值符合表1規定─────┴──────────────────────────────
6試驗方法
6.1堆積密度和堆積密度均勻性試驗方法
6.1.1設備 a.烘箱和乾燥器。 b.天平:精度為0.01g。 c.量筒:圓柱形金屬筒(尺寸為內徑108mm、高100mm)容積為0.001m3,要求內壁光潔,並具有足夠的剛度,量筒應經常進行校核。 d.漏鬥:見下圖。 6.1.2試驗步驟
6.1.2.1將按7.2.2方法取出的試樣,在383±5K(110±5℃)下烘乾至恒重,隨後移至於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6.1.2.2將烘乾後的試樣註入漏鬥,啟動活動門,將試樣註入量筒。
6.1.2.3用直尺刮平量筒試樣表麵,刮平時直尺應緊貼量筒上表麵邊緣。
6.1.2.4稱量量筒及試樣質量 6.1.2.5試驗過程中應保證試樣呈松散狀態,防止任何程度的振動。
6.1.3結果計算
6.1.3.1堆積密度按式(1)計算: m2-m1ρ=────……………………(1)υ式中:ρ——試樣堆積密度,kg/m3;m1——量筒的質量,kg;m2——量筒和試樣的質量,kg;υ——量筒的容積,m3。
6.1.3.2試驗結果取兩次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6.1.3.3記錄五個試樣中的堆積密度最大值、最小值和算術平均值,保留三位有效數字。
6.2質量含水率試驗方法
6.2.1設備 a.烘箱和乾燥器。 b.天平:精度為0.001g。
6.2.2試驗步驟從7.2.2制備的試樣中每袋取出約10g試樣,混合後稱量,在383±5K(110±5℃)下烘乾至恒重,隨後移至於乾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直至恒重。
6.2.3結果計算
6.2.3.1質量含水率按式(2)計算: m3-m4 m=─────×100……………………………(2) m4式中:m——試樣質量含水率,%; m3——試樣乾燥前質量,g; m4——試樣乾燥後質量,g。
6.2.3.2試驗結果取三鎰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保留二位有效數字。 6.3粒度試驗方法
6.3.1設備 a.烘箱。 b.天平:精度為0.01g。 c.標準篩:篩孔尺寸為5,2.5,1.2,0.6,0.3,0.15mm篩各一個,其中2.5,1.2,0.6,0.3mm篩為輔助篩。 d.搪瓷盤或其他容器。 e.毛刷。
6.3.2試驗步驟
6.3.2.1從7.2.2制備的5袋試樣混合,取出約0.001m3試樣,在383±5K(110±5℃)溫度下烘乾至恒重,稱量。
6.3.2.2將各層篩按順序安裝好,試樣放在篩子內,蓋緊蓋子,采用機械或手工方法進行篩分。手篩時應使試樣在篩網上充分運動(即一手握住篩子略微傾斜,用另一手以每分鐘150次左右的頻率敲擊篩壁,每25次轉動60度),篩至篩分終點。 6.3.2.3仲裁時以機械篩分為準。
6.3.2.4稱量5mm篩孔篩餘量和0.15mm篩孔的通過量,每次稱重前均應使試樣靜止幾分鐘。
6.3.3結果計算
6.3.3.1 5mm篩孔篩餘量按式(3)計算: m6ω1=───×100…… ………………………(3) m5式中:ω1——篩餘量,%; m5——試樣質量,g; m6——篩餘物質量,g;
6.3.3.2 0.15mm篩孔通過量按式(4)計算: m6ω2=───×100……………………………(4) m5式中:ω2——通過量,%; m5——試樣質量,g; m6——通過物質量,g;
6.3.3.3試驗結果取兩次試驗結果算術平均值,保留二位有效數字。
6.4導熱系統試驗方法
6.4.1從7.2.2制備的5袋試樣中任取3袋,每袋中取出約0.004m3的試樣。
6.4.2按GB10294、GB10295或GB11833規定的方法進行。仲裁時按GB10294方法進行。
6.4.3試驗報告中應寫明產品推積密度和測試時的裝填密度。
7檢驗規則
7.1檢驗分類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類。
7.1.1出廠檢驗項目:堆積密度、堆積密度均勻性、質量含水率和粒度。
7.1.2型式檢驗項目:堆積密度、堆積密度均勻性、質量含水率、粒度和導熱系數。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當原材料和生產工藝有變化時。 b.正常生產時每半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c.經長期停產後,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國傢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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