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螺紋鋼亦稱變形鋼筋或異形鋼筋。其與光圓鋼筋的區別是表麵帶有縱肋和橫肋,通常帶有二道縱肋和沿長度方向均勻分佈的橫肋。
螺紋鋼屬於小型型鋼鋼材,主要用於鋼筋混凝土建築構件的骨架。在使用中要求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彎曲變形性能及工藝焊接性能。
生產螺紋鋼的原料鋼坯為經鎮靜熔煉處理的碳素結構鋼或低合金結構鋼,成品鋼筋為熱軋成形、正火或熱軋狀態交貨。
2.種類
螺紋鋼常用的分類方法有兩種:一是以幾何形狀分類,根據橫肋的截麵形狀及肋的間距不同進行分類或分型,如英國標準(BS4449)中,將螺紋鋼分為 Ⅰ型、Ⅱ 型。這種分類方式主要反應螺紋鋼的握緊性能。二是以性能分類(級),例如我國標準(G B14 99)中,按強度級別(屈服點/抗拉強度)將螺紋鋼分為3個等級;日本工業標準(JI SG3112) 中,按綜合性能將螺紋鋼分為5個種類;英國標準(BS4461)中,也規定瞭螺紋鋼性能試驗的 若乾等級。此外還可按用途對螺紋鋼進行分類,如分為鋼筋混凝土用普通鋼筋及予應力鋼筋 混凝土用熱處理鋼筋等。
3.進出口情況
螺紋鋼是中型以上建築構件必須用鋼材,我國每年都有一定進口批量。主要生產國和地區為日本、西歐。出口螺紋鋼的數量近年有所增長,國內主要出口生產廠傢為北京、天津、上海、武漢、四川、遼寧等省市的鋼鐵企業。輸往地區主要為港澳及東南亞地區。
進口螺紋鋼的橫肋幾何形狀主要為普通方形螺紋或普通斜方形螺紋。國產螺紋鋼的橫肋幾何形狀主要有螺旋形、人字形、月牙形三種。螺紋鋼的定貨原則一般是在滿足工程設計所需握緊性能要求的基礎上,以機械工藝性能或機械強度指標為主。
4.規格及外觀質量
(1)規格:螺紋鋼的規格要求應在進出口貿易合同中列明。一般應包括標準的牌號(種類代號 )、鋼筋的公稱直徑、公稱重量(質量)、規定長度及上述指標的允差值等各項。有關標準 見“7”所列。
我國標準推薦公稱直徑為8、10、12、16、20、40mm的螺紋鋼系列。供貨長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種。我國出口螺紋鋼定尺選擇范圍為6~12m,日本產螺紋鋼定尺選擇范圍為3.5 ~10m。
(2)外觀質量:①表麵質量。有關標準中對螺紋鋼的表麵質量作瞭規定,要求端頭應切得平 直,表麵不得有裂縫、結疤和折迭,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等;②外形尺寸偏差允許值 。螺紋鋼的彎曲度及鋼筋幾何形狀的要求在有關標準中作瞭規定。如我國標準規定,直條鋼筋的彎曲度不大於6mm/m,總彎曲度不大於鋼筋總長度的0.6%。
5.機械性能檢驗
(1)性能指標:考核螺紋鋼機械性能的檢驗項目包括拉伸試驗(抗拉強度、屈服強度、延伸率)、彎曲試驗(一次彎曲及反彎曲)。具體指標見表6—7—7所列。
(2)檢驗方法:①拉伸試驗方法:常用的標準檢驗方法有GB/T228-87 、JISZ2201、JI SZ2241、ASTMA370、ГОСТ1497、BS18等;②彎曲試驗方法:常 用的標準檢驗方法有GB/T232-88、JISZ2248、ASTME290、ГОСТ1401 9等。
6、常用產品規格標準
GB700—88(碳素結構鋼);GB/T 2101—89(型鋼驗收 、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GB1499—91(混凝土用鋼筋);JIS G3112—87(98)(鋼筋混凝土用棒鋼);JISG3191—66(94)(熱軋棒鋼和卷棒鋼的形狀、尺寸、重量及其容許差);BS4449—97(混凝土結構用熱軋鋼筋)。
7、有關註意事項
螺紋鋼筋的成品質量隨冶金熔煉爐次和熱軋批次的工藝情況而有所變化,爐號和批號是抽樣檢驗的基礎。因此進口收用貨部門和倉儲部門要註意保留貨物上的標記,出口企業和外貿部門也要按標準要求分清批次、爐號並提供質量證明書。
螺紋鋼一般是裸裝捆紮交貨,存放時要註意防潮,銹蝕對螺紋鋼的性能將產生不良影響。
8、化學成分檢驗
(1)檢驗方法:對上述化學成分進行檢驗分析時常用的標準檢驗方法如下: GB/T223、JISG1211?1215、BS1837、BS手冊19等。
(2)成分指標:考核螺紋鋼成分含量的指標主要有:C、Mn、P、S、Si等項,牌號不 同,含量 各有差別,其大致范圍為:C(0.10~0.40%)、Mn<1.80%、P<0.050 %、S<0.050%、Si(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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