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液回收裝置主要用於液化石油氣鋼瓶回收處理,該機采用氮氣增壓置換法和水環式真空泵負壓抽殘二種方式,具體結構合理。操作方便、處理效果好、價格低廉等特點,極有用於殘液回收利用,是目前中、小型液化石油氣儲備站和鋼瓶檢驗單位必備的裝置。該機造型新穎,設計科學,使用安全可靠。
液化氣鋼瓶的檢驗與安全使用 | ||||||||||||||||||||||||||||||||||||
一、鋼瓶的定期檢驗 液化石油氣作為民用燃料具有節能、清潔、使用方便等優點,其使用越來越普及。鋼瓶在運輸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碰撞,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環境潮濕而生銹腐蝕,瓶閥因多次開啟,密封圈磨損而發生泄漏,積存的殘渣造成鋼瓶的內部腐蝕及滲氫造成瓶體材料鼓包等,加之液化石油氣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破壞力強等特點,所有這些因素都將影響鋼瓶的安全使用,甚至釀成火災或爆炸事故。因此,對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定期檢驗,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是保證鋼瓶安全使用的前提。 GB 8334《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及《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對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檢驗周期規定如下:對在用的YSP-50型、YSP-2.0型、YSP-10型和YSP-15型鋼瓶,自制造之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檢驗周期均為四年,第四次檢驗有效期為三年;對在用的YSP-50型鋼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損傷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安全使用的缺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庫存或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鋼瓶的定期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驗、壁厚測定、容積測定、水壓試驗或殘餘變形率測定、瓶閥檢驗、氣密性試驗。 1.檢驗準備 逐隻檢查登記鋼瓶的制造標志和檢驗標志。登記的內容包括:制造國別、制造廠名稱或鋼瓶制造許可證編號、出廠編號、水壓試驗壓力、公稱工作壓力、實際重量、實際容積、瓶體設計壁厚、出廠年月、鋼瓶材料牌號、上次檢驗日期。 對未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廠商制造的鋼瓶、制造標志不符合GB 5842《液化石油氣鋼瓶》或《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鋼瓶以及政府有關文件規定不準再用的鋼瓶,登記後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對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任何類型鋼瓶。登記後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2.外觀初檢與評定 鋼瓶應逐隻進行外觀初檢,用目測檢查易於發現和評定的外觀缺陷,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受檢瓶,按報廢處理。 ①無任何制造標志的鋼瓶;有螺旋焊縫的鋼瓶;除YSP-50外的任何型號的鋼瓶不應有縱向焊縫;耳片、護罩脫落或其焊縫出現裂紋的鋼瓶。 ②因底座脫落、變形、腐蝕、破裂、磨損以及其他缺陷影響直立的鋼瓶;局部和全麵遭受火焰或電弧燒傷的鋼瓶;瓶體傾斜、變形或封頭直邊存在縱向皺褶深度大於鋼瓶外徑0.25%的鋼瓶;鋼瓶底座支撐麵與瓶底中心的間距小於表2-2-3規定尺寸的鋼瓶。 表2-2-3 鋼瓶底座支撐麵與瓶底中心間距
3.殘液殘氣回收處理 在保證不泄漏、不污染環境、不影響操作人員健康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回收方法逐隻回收瓶內的殘液。 外觀初檢報廢的鋼瓶亦必須逐隻回收瓶內的殘液殘氣。 對經放殘處理的鋼瓶進行蒸汽吹掃處理。取下瓶體正立,逐隻測量殘氣濃度。殘氣濃度不得大於0.4%為合格。
4.焊縫檢驗 鋼瓶應逐隻進行焊縫外觀尺寸和質量檢驗。焊縫外觀檢驗應符合GB5842《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要求,焊縫表麵及熱影響區不得有裂紋、氣孔、弧坑、夾渣、未熔合等缺陷;主體焊縫不允許有咬邊,與瓶體焊接的零部件的焊縫在鋼瓶一側不允許咬邊,焊縫表麵不得有凹陷或不規則突變;主焊縫上及兩邊各50mm的范圍內,不允許有深度大於0.5mm的劃痕;不允許有深度大於6mm的凹坑。 5.壁厚測定 鋼瓶必須逐隻進行壁厚測定。所用測厚機的誤差應不大於±0.1mm。測厚點應在上下封頭圓弧過渡區內各選擇一點,筒體部分應選擇三點;對118L鋼瓶筒體下部和下封頭圓弧過渡區內應增測兩點。經測定確認剩餘壁厚小於設計壁厚90%的鋼瓶應報廢。采用內窺鏡或內部照明裝置觀察鋼瓶內壁腐蝕狀況,對於腐蝕麵積較大、較嚴重的部位,應對應測量壁厚。剩餘壁厚小於設計壁厚的鋼瓶應報廢。 6.容積測定 鋼瓶必須逐隻進行容積測定。容積測定用的衡器應保持準確,其最大稱量值為常用稱量值的1.5~3.0倍,稱量衡器的校驗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容積測定采用水容積測定法,方法如下:清除瓶內銹蝕物和沾染物。空瓶稱重記錄後,將其立於檢驗室的地坪上,向瓶內註滿清水,靜置24h,其間應繼續用木錘自上而下輕敲瓶壁數次,並將瓶內每次下降的水補滿,直至瓶口水麵不再下降為止。確認瓶內氣泡排除,瓶口液麵不再下降時,將鋼瓶移至稱重衡器上稱出瓶與水的總重量,以“瓶水總重”減去實測的空瓶重量得出瓶內容納的水重,再乘以稱重時瓶內水溫下的每公斤水的體積數,即為該鋼瓶的現容積值。 現容積值小於標準規定值的鋼瓶應報廢。 7.瓶閥座檢驗 鋼瓶應逐隻進行瓶閥座檢驗,瓶閥座不允許有塌陷和裂紋。瓶閥座螺紋應用量規檢驗,量規應符合GB7512《液化石油氣瓶閥》、GB8335《氣瓶專用螺紋》及GB8336《氣瓶專用螺紋量規》等標準的要求。 8.耐壓試驗或殘餘變形率的測定 鋼瓶應逐隻進行耐壓試驗或殘餘變形率測定。其試驗方法和安全設施應符合《氣瓶水壓試驗方法》的規定。耐壓試驗壓力為3.2MPa,保壓不得小於3min。在保壓過程中, 壓力表不允許有回降現象,鋼瓶不允許有滲漏和肉眼可見的容積變形。采用外測法或內測法在實驗公稱壓力下測定鋼瓶的殘餘變形率,不允許超過10%。
9.瓶閥檢驗 瓶閥必須逐隻進行關閉狀態、啟閉過程和全開啟狀態的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3.2MPa,保壓時間不少於3min,不允許泄漏。必須保證經維修的氣瓶閥門能夠安全使用一個檢驗周期。 10氣密性試驗 氣密性試驗時環境溫度與水溫皆不得低於5℃。待試瓶必須是經過外觀復驗和水壓試驗合格的鋼瓶。試驗前必須逐隻測定瓶內殘留物釋放的燃氣濃度。對於濃度大於0.4%(體積分數)的鋼瓶,必須再進行焚燒或蒸汽吹掃處理,濃度符合要求後方可用空氣進行試驗,否則必須用氮氣試驗。 氣密性試驗用的空氣不得含油水,試驗公稱壓力為2.1MPA。試驗時將帶壓鋼瓶緩緩送入水中整體浸泡1min,同時要細心觀察是否有氣泡逸出。若瓶體有氣泡外溢則應報廢。若角閥絲部溢氣應返回上角閥工序重新旋緊,並再作氣密試驗。 11.檢驗標志 凡經檢驗合格的鋼瓶,必須在瓶上留下不易損壞、不易失落、字跡清晰的檢驗標志,其內容包括檢驗單位代號、檢驗編號、本次和下次檢驗日期。用字體高度為5~10mm,深度為0.3~0.5mm鋼印打在檢驗標牌上。用紅漆噴塗《液化石油氣》字樣和《下次檢驗日期年月》字樣。前者字高60~80mm,後者字高50mm。或用印字機印上上述標志。 在規定部位噴塗檢驗色標,使用檢驗標志環時,應噴塗在護罩上。合格鋼瓶逐隻抽取真空。真空度大於650mmHg。 12.鋼瓶報廢處理 經檢驗合格的鋼瓶,填寫《液化石油鋼瓶定期檢驗證書》。判廢鋼瓶填寫《鋼瓶判廢審批意見書》及《鋼瓶判廢通知書》並通知鋼瓶產權單位。 對報廢鋼瓶予以破壞性處理。處理方式為壓扁或將瓶體解體。 二、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使用 傢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使用,主要應註意以下幾方麵。 1.鋼瓶不允許充裝過量 YSP-10型、YSP-15型鋼瓶的最大允許充裝量分別為10kg、15kg,要按規定充裝量充裝,嚴禁超裝。若超裝則使鋼瓶內氣相空間很小或全無,當瓶內空間被液態石油氣充滿時,由於液體近似不可壓縮,其膨脹力就會直接作用於鋼瓶,引起鋼瓶爆裂,造成嚴重事故。鋼瓶過量充裝的危險詳見本章第三節。 2.正確使用鋼瓶與灶具 鋼瓶應直立使用。鋼瓶的安放位置應便於進行開關操作和檢查漏氣。為防止鋼瓶過熱引起瓶內壓力升高,鋼瓶應遠離熱源。不得用明火、蒸汽、開水或其他熱源直接加熱鋼瓶。不要與其他明火爐灶同室使用,以免泄漏時遇到明火產生燃燒爆炸。室內要保持乾燥,且通風良好。 3.避免空燒,防止熄火 在使用液化石油氣前,要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然後再點火使用,盡量做到用時再開,用完就關。不要為瞭怕麻煩而讓液化石油氣空燒造成浪費。 使用過程中不能離人,要做到人走火滅,以防止湯水外溢澆滅火焰或被風吹滅,造成液化石油氣空跑。若在使用中遇到風吹,可用一鐵片彎成弧形擋在上風向。當發現突然熄滅時,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打開門窗通風,查明熄火原因並進行妥善處理,待無液化石油氣氣味時,才能重新點火使用。 4.做好定期檢查,防止液化石油氣泄漏 爐具各連接處和密封材料由於松弛和老化,會造成液化石油氣外漏。用戶應在每次新換鋼瓶使用之前,對爐具做一次全麵泄漏檢查。容易發生漏氣的部位及其原因如下。 ①鋼瓶瓶閥閥座密封不嚴的內漏和閥桿密封圈損壞產生的外漏。 ②減壓閥與瓶閥連接部位沒有擰緊,密封圈脫落或損壞。 ③橡膠軟管老化、燒損、開裂或連接太松。 ④灶具轉芯密封不嚴。 對這些容易漏氣的部位,應逐一塗抹肥皂水,連續起泡處即為泄漏點。若未從這4個部位發現漏氣點,而室內的液化氣味又相當濃,就應考慮鋼瓶瓶體是否漏氣。發現瓶體漏氣應及時送專業部門進行處理。嚴禁用明火檢測。
5.爐具漏氣處理及其註意事項 當發現液化石油氣外漏,首先要打開門窗,進行通風換氣。要嚴禁一切明火,不要開電燈或其他用電設備,以免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同時要查明漏氣原因,針對不同情況,及時進行處理。 ①若漏氣點為鋼瓶自身,不管在何位置,應立即將鋼瓶送檢驗單位搶修。在此過程中,要用泥巴、肥皂或膠佈堵塞漏氣點。 ②若瓶閥與鋼瓶連接處或閥桿、瓶閥出口處漏氣,應送檢驗單位修理,切勿自己處理。 ③調壓器與瓶閥連接處漏氣時,若調壓器松動,則說明手輪沒有擰緊,若擰緊後仍漏氣,則是調壓器入口管上的橡膠密封圈損壞,可予以更換。如果手輪擰緊而調壓器仍松動,或擰不進去,則說明二者配合不好,需送充裝站或檢驗站修理、更換。 ④若因膠管松動、灶具開關底部螺絲松動、減壓器上下蓋螺絲松動等原因而引起漏氣,用戶可自行擰緊。若因部件損壞或龜裂而漏氣。應予以修理或更換。 6.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理 發現液化石油氣漏氣失火,千萬不要驚惶失措。無論何處漏氣失火,隻要關閉瓶閥,切斷氣源,火焰就會熄滅。若瓶閥失靈不能關閉,可用濕毛巾、肥皂、泥巴等臨時將漏氣處堵住,把鋼瓶立即移到屋外空曠安全地帶,使鋼瓶避免受熱爆炸。若火勢太大而無法接近鋼瓶或鋼瓶自身著火,要立即通知消防部門,同時采用冷水降低鋼瓶溫度, 使用滅火器進行救火。現場還有其他鋼瓶時,要立即挪到遠處,並疏散人員。要盡可能把燃燒的鋼瓶拖到空曠地帶,保持其著火點在鋼瓶的下風頭。同時采取撲滅措施,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 7.嚴禁亂倒殘液 液化石油氣中除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主要成分外,還含有一定量的戊烷和比戊烷更重的烴類物質,這些物質在常溫下飽和蒸氣壓很低,汽化不瞭而留在瓶底成為殘液。在空氣中卸壓後,殘液比汽油更易揮發、擴散和燃燒,一遇到火星就會形成火災, 因亂倒殘液造成人員燒傷的現象時有發生。出瞭事故不但自己受損,還殃及他人。因此,國傢安全法規規定:殘液不準亂倒,應定期將殘液送交儲配站或灌裝站統一回收處理。 三、民用液化石油氣設備常見故障及處理 民用液化石油氣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會經常出現故障,常見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見表2-2-4。 表2-2-4 民用液化石油氣設備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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