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否 | 品牌:科特 | 型號:KT-ZFZD-E3WA(主型) |
防護等級:其他 | 光源類型:LED | 光源功率:2(W) |
電壓:220(V) | 主要適用范圍:一般高層建築/商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地方都會有配置應急燈 | 規格:國標款(一件10個裝) |
品名:消防應急照明燈
一、功能與組成
功能
疏散應急照明燈、標志燈,統稱消防應急照明燈具,是防火安全措施中要求的一種重要產品。平時它要像普通燈具一樣提供照明,當出現緊急情況,如地震、失火或電路故障引起電源突然中斷,所有光源都已停止工作,此時,它必須立即提供可靠的照明,並指示人流疏散的方向和緊急出口的位置,以確保滯留在黑暗中的人們順利地撤離。由此可見,應急照明燈是一種在緊急情況下保持照明和引導疏散的光源。
組成
應急照明燈具由光源、光源驅動器、整流器、逆變器、電池組、標志燈殼等幾部分組成。平時,市電220V通過光源驅動器,驅動光源正常照明,同時通過整流器對電池組進行電能補充,即使在下班後關斷照明的情況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電狀態,以便使電池組始終處於飽滿的戰備狀態。當遇到緊急情況,市電突然停止時,逆變器將自動啟動逆變電路,把電池組的低壓電能轉換為高壓電能,驅動光源繼續照明。
二、消防應急照明燈及種類
適用於:影劇院、商場、賓館、銀行、醫院、公寓、人防工程、地下設施及其它要求不間斷照明的場所。
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能有效地照明和顯示疏散通道,或能持續照明而不間斷工作的一類燈具。廣泛用於公共場所和不能間斷照明的地方。
應急照明燈可按工作狀態和功能進行分類。按工作狀態可分為 3類:①持續式應急燈。不管正常照明電源有否故障,能持續提供照明。②非持續式應急燈。隻有當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才提供照明。③復合應急燈。應急照明燈具內裝有兩個以上光源,至少有一個可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提供照明。
按功能可分為兩類:①照明型燈具。在發生事故時,能向走道、出口通道、樓梯和潛在危險區提供必要的照明。②標志型燈具。能醒目地指示出口及通道方向,燈上有文字和圖示,標志麵亮度為7~10cd/m2,文字的筆畫粗度至少19mm,高度至少150mm,觀察距離30m,透光文字與背景有較大的對比。
應急照明燈由光源、電池(或蓄電池)、燈體和電氣部件等組成,采用熒光燈等氣體放電光源的應急燈還包括變換器及其鎮流裝置。電池的選擇應符合下麵規定:使用白熾燈時放電時間不少於20分鐘,使用熒光燈時放電時間不少於30分鐘;安裝體積不能過大的應急燈應使用鎳鎘電池或鉛酸電池,放電時間比較長的可采用大容量開口型電池。電氣部件包括直流和交流的變換器、檢測電路工作性能的切換開關、鎮流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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