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BD | 型號 | BDRPH6000-5543130-2S2P |
額定容量 | 6000(mah) | 標準電壓 | 7.4(V) |
充電電流 | 1-6(A) | 外型尺寸 | 27×47×139(mm) |
適用類型 | 其他 | 產品認證 | CE/ROHS |
適用產品型號 | 賽車、航模、車模 |
鋰聚合物電池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前言:
以下內容是本公司生產的鋰聚合物電池再使用過程中的一些指導和警告,請模友們仔細閱讀並遵守,一邊於獲得最佳的使用性能和最可靠的安全性。
1.充電
1-1 充電電流:充電電流不得超過規格書規定的最大充電電流(一般情況下為0.5-1.0C或以下),使用高於推薦值電流充電將可能引起電池的沖放電性能、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的問題,並可能導致發熱或洩漏。
1-2 充電電壓:充電電壓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制電壓(4.2V/單體電池),4.25V為每隻電池充電電壓的最高極限。對於串聯的電池組,必須採用平衡充電或者每隻電池單獨充電的方法,任何時候必須保證加在單只電池 兩端的電壓不能超過4.25V(嚴禁採用串聯充電,否則可能對電池過充電而使電池漏液、鼓包、起火甚至爆炸;用戶由於錯誤使用電池產生的後果自負)。
1-3 充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定的環境溫度範圍內進行充電,否則電池易受到損壞。當發現電池表面溫度異常(指電池表面溫度超過50度),應立即停止充電。
1-4 反向充電:正確連接電池的正負極,嚴禁反向充電。如果正負極接反,將無法對電池進行充電。反向充電會使電池受到致命性破壞,甚至導致發熱、鼓脹、洩漏、起火、爆炸。
2.放電
2-1 放電電流:放電電流不得超過規定的最大放電電流,過大電流放電會導致容量劇減並導致電池過熱膨脹。
2-2 放電溫度:電池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溫度範圍內放電、當電池表面溫度超過70度時,要暫停使用,直到電池冷卻到室溫為止。
2-3 過放電:過放電會導致電池損壞,放電時單體電壓不得低於2.75V。
3.貯存
電池應放置在陰涼乾燥的環境下貯存,長期存放電池時(時間超過3個月),建議置於室溫為10-25度且乾燥無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電池在長期貯存過程中應每6個月充電一次,以保證每個電池單體的電壓在3.6-3.9V的範圍內。
4.其他注意事項
1.由於電池採用軟包裝,其鋁箔包裝材料很容易被劃傷,因此禁止使用尖銳物體碰撞電池
2.禁止墜落、衝擊、彎折電芯,以免引起火災。
3.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拆卸電池,否則會導致內部短路,而引起鼓包、著火。
4.禁止將電池正負極直接短路,可能導致電池嚴重損壞,甚至引起火災。
5.嚴禁將電池投入火中,以免產生危險。
6.嚴禁將電池投入液體中,如水等。
7.嚴禁在汽車內充電。
8.在運輸過程中防止劇烈震動、衝擊或擠壓,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拿輕放,並且電池需用柔軟包裝材料做好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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