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本品是以過氧乙酸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過氧乙酸含量為56g/L~66g/L,可殺滅腸道致病菌、化膿性球菌和細菌芽孢,並能滅活病毒。
【使用范圍】
適用於一般物體表面、食品加工設備管道及包裝物,耐腐蝕醫療器械等消毒及可復用透析器、血液透析機的清洗與滅菌。
【使用方法】
消毒對象 | 用途 | 配制方法 (原液:水) | 過氧乙酸含量 (mg/L) | 消毒時間(min) | 消毒方法 |
一般物體表面 | 消毒 | 1:112 | 500 | 10-20min | 擦拭 |
食品加工設備管 道及包裝物 | 消毒 | 1:56 | 1000 | 10-20min | 擦拭或浸泡 |
醫療器械和用品 (高水平消毒) | 消毒 | 1:28 | 2000 | 15-30min | 擦拭或浸泡 |
可復用透析器 | 滅菌 | 1:28 | 2000 | 6h | 灌註 |
血液透析機
| 管道 滅菌 | 1:50 | 1220 | 30min | 浸泡 |
表面 消毒 | 1:112 | 500 | 10-20min | 擦拭 |
【註意事項】
1、外用消毒劑,不得內服。置於兒童不易觸及處。
2、本品可用於不銹鋼制品,對碳鋼、鋁、銅制品有腐蝕作用。
3、勿用手直接接觸原液,稀釋及使用時必須佩戴橡膠手套。如不慎濺入眼睛,即用大量清水沖洗,並及時到醫院就診。
4、食品加工機械管道、工具、包裝物、餐具消毒後用凈水沖洗幹凈。
5、進行血液透析器復用的人員應嚴格遵守衛生部《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范》。
6、用於可復用透析器滅菌和清洗時,稀釋用水應符合衛生部《血液透析器復用操作規范》要求。
7、在使用前應確定在有效期內,在灌註透析器後應使用過氧乙酸“有效濃度測定試紙”檢測是否達到有效濃度。如果使用本產品滅菌透析器,在透析器再次使用前,需用過氧乙酸“殘留量測定試紙”檢測,確保產品殘留濃度<1ppm。
8、配置好的稀釋液,當天使用。
9、本品不得與次氯酸鈉等含氯產品,堿性產品,還原性產品混合。
10、直立式擺放,置於陰涼、幹燥、通風處保存。
11、有效期12個月
【有 效 期】25℃以下貯存,有效期12個月
【包裝規格】5公斤/瓶 4瓶/箱
【衛生許可批件號】衛消字[2012]第0143號
【衛生許可證號】粵衛消證字[2002]第0049號
【生產企業】廣東環凱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地址】廣州市蘿崗區廣州科學城神舟路788號 5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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