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手指
應 用 |
模仿兒童手指,用於評估觸摸玩具的表麵或配件(玩具的點和麵)是否可能引來危險。分AB兩種,A指用於3歲以下,B指用於3歲以上。 | ||||||||||||||||||||||||
符合標準 | ASTM F963, EN71-1998 8.11,GB6675-2003 A.5.8 | ||||||||||||||||||||||||
測試程序 | 1、將一適當的假手指插入玩具的孔洞一凹位或開口,以便接觸可能的尖點利邊。 2、假手指插入深度按如下最小尺寸的大小確定(開口的較小尺寸辦可通過開口的最大球體直徑)。 確定使用的假手指尺寸的標準:
3、對於橫跨兩個年齡組玩具其可觸及尖點或利邊應使用假手指A/B的軸環任何前麵部份測試。 4、若玩具上被所應用的手指觸及到的邊或點則視為沒點或邊為可觸及。 |
使用方法與理解:
1.以任何方式將關節式可觸及探頭伸向玩具被測部分或部件,每個探頭旋轉90°以模擬手指關節
活動。如果其軸肩之前的任何部件能接觸到玩具的部分或部件,則該部分或部件被視為可觸及。
2.可觸及的本意是指不同年齡段的兒童的身體的任何部位能否觸及玩具的任何部位,而兒童身體任何部位以手指的觸及蕩圍最大,因此以兒童模擬手指進行可觸及測試。
3.在進行測試前,應先將玩具上可拆卸部件或預定供拆卸部件拆除,然後再進行可觸及測試。
4.在進行可觸及測試中,模擬手指彎曲程度應確保盡可能多觸入玩具的任何部位。
設計要求:
可觸及探頭分為可觸及探頭A和可觸及探頭B兩種:可觸及探頭A是模擬三歲及以下兒童的手指,可觸及探頭B是模擬三歲以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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