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精油的的註意事項】:
☆.精油最好不要內服,除非獲得芳香治療師或醫師的指示。
☆.孕婦在前4個月使用香精油建議用最小量,之後直到小孩出生則亦使用少量。但須註意使用禁忌,以免造成流產。
☆.懷孕時避免使用:羅勒、月桂樹、香茅、鼠尾草、絲柏、朱膝草、茉莉、杜松、馬鬱蘭、沒藥、薄荷、迷迭香,麝香草、洋甘菊、黃樟、胡薄荷等精油。
☆.茉莉僅被使用於懷孕的最後數小時,可以幫助子宮收縮有助小孩子生產。下列香精油可以使用為溫和放松劑,幫助待產媽媽放松,且防止妊娠紋:蜜柑、橙花、香橙、苦橙。
☆.佛手柑、薰衣草、天竺葵和薄荷則被使用於懷孕末期增加鬥志,或是調整背痛、惡心、心煩。
☆.柑橘類精油(佛手柑、葡萄柚、檸檬、青檸、蜜柑、香橙、苦橙、檸檬)會導致皮膚對陽光紫外線過敏。因此,使用過後八小時內請勿曝曬肌膚於陽光下。
☆.患有高血壓、癱病癥、神經及腎臟方面疾病之病人請小心使用。某些香精油如絲柏、迷迭香,使用前最好先請教醫師或芳香治療師。
☆.高血壓者避免使用:牛膝草、迷迭香、鼠尾草,麝香草
☆.癲癇癥者避免使用:茴香、迷迭香、鼠尾草、牛膝草
☆.低血壓者小心使用:洋甘菊、馬鬱蘭、伊蘭
☆.精油不能取代藥物。因此,使用後如癥狀未改善,請一定要看病就醫。絕不可因使用精油而放棄原先已在使用的藥物。
☆.請按建議量使用。使用過量會導致反效果,甚至對身體造成過大負擔。尤其是依蘭、鼠尾草過量會引起睡意,在酒後或開車時應避免使用。
☆.單方精油必須稀釋後才能使用,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建議。
☆.請避免小孩直接碰觸,以免誤用而發生危險。
☆.精油必須儲存於密封完好且為深色的玻璃瓶內,並且放置於陰涼的場所避免陽光直射。以延長香精油壽命及確保香精油的療效。
☆.避免使用精油於塑料、易溶解或油彩表面的容器,當稀釋香精油時,請使用玻璃、不銹鋼或陶瓷器。
☆.新生兒(2個星期內)不可使用香精油。2個星期後可用熏衣草一滴於浴盆內。12歲以下兒童所有精油必須被稀釋為成人使用量的1/4(大人1,小孩1/4)。12歲以上則為成人用量的1/2。
☆.皮膚或體質敏感者,請在使用前先進行敏感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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