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轉向燈開關
產品型號:CA141
安裝方向柱直徑:Φ40mm
開關功能:左右轉向燈,危急報警信號開關
接線為4線導出
汽車用轉向管柱上組合開關技術條件 代替ZB/T T36 014一90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瞭汽車用轉向管柱上組合開關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和試驗方
法等。
本標準適用於安裝在汽車轉向管柱上的組合開關(以下簡稱“組合開關”)。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
出版時,所示版本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
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423.4一81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Db:交變濕熱試驗
方法
GB 2423.17一81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ka:鹽霧試驗方
法
GB 2828一87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適用於連續批的檢查)
GB 4094—94汽車操縱件指示器和信號裝置的標志
JB 2864—81汽車用電鍍層和化學處理層
ZB T36 009一89汽車電器接線柱標記
QC/T 29028一91汽車用帶點火開關的轉向柱鎖性能試驗方法
QC/T 29029一91汽車用帶點火開關的轉向柱鎖技術條件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轉向管柱上組合開關
安裝在汽車轉向管柱上,由兩個以上用以控製汽車的燈光、信號、操縱電器
等部件的開關組成的裝置。
3.2 自動回位機構
轉向燈開關的扳柄在左(L)或右(R)檔位的狀態下,轉向盤從左轉或右轉
位置返回到原位時,使扳柄自動回位到中間(N)檔位,且安裝在開關內的機構。
3.3 速度特性
自動回位機構承受轉向盤高速返回時撤消轉向信號的特性。
3.4 抗乾擾特性
轉向燈開關的扳柄處於左檔或右檔位狀態下,用外力強製性地將扳柄保持在
原位置,並使轉向盤向自動回位方向旋轉,能夠承受這種強製性動作的特性。
4 技術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結構
組合開關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並應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佯及設計文件
製造。
4.1.2 工藝質量
組合開關應有良好的工藝質量,結構應完整無損,無錯裝、漏裝等裝配不良
現象。鉚、壓接、粘接和螺釘連接處應牢固無松動;導線釬焊應牢靠,無虛焊、
脫焊;其它部位應無影響性能和外觀的工藝缺陷。
4.1.3 外觀
組合開關應有良好的外觀質量,表麵漆膜應均勻,無氣泡、空白、堆積和流
溢現象;黑色金屬零件應具有防腐蝕層;塑料零件應無裂紋、無影響使用和外觀
的變形。
4.1.4 外形及安裝尺寸
組合開關對性能有直接影響的外形、安裝及連接尺寸,應符合該型產品圖樣
的規定。
4.1.5 保密性
帶有轉向鎖的組合開關,其鎖應有足夠的保密性,鑰匙的不同牙花組合數不
得少於1000種。
4.2 功能
組合開關的功能一般可包括表1所列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根據需要,亦可具
有表1未列出的功能。
4.3 標志符號
組合開關使用的操縱、指示和信號圖形標志應符合GB 4094規定。
各接線柱標記應符合ZB T36 009或產品標準規定。
點火開關和轉向鎖各檔標志應符合QC/T 29029或產品標準規定。
4.4 額定負荷
組合開關的額定負荷應在該型產品標準中規定。
4.5 環境條件
4.5.1 耐溫性
組合開關在一40℃~65℃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
4.5.2 耐濕熱性
組合開關應能經受高溫40℃,周期為6天的交變濕熱試驗,試驗後絕緣電阻
應符合4.1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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