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瓷 牡丹 茶杯 上口徑7.4 高3.5CM
高白陶瓷荷香杯子: 上口徑7.2 高3.5CM
青瓷 牡丹 茶杯 上口徑7.4 高3.5CM
鬥笠杯 上口徑8.5CM 高3.5CM
陶瓷時尚創意名片盒子
口徑10.7CM 高5.5CM
陶+瓷 茶洗
上口徑:19.9CM
高:7.6CM
日用陶瓷產品等級劃分標準
日用陶瓷產品等級劃分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日用瓷器》(GB/T3532—1995)已由國傢技術監督局於1995年5月2日發佈,並於1995年12月1日實施。它是陶瓷企業加工出售產品以及用戶購買陶瓷產品時鑒別產品質量、等級以及按質論價的依據。
1.內在質量標準
瓷器的內在質量,主要指吸水率、熱穩定性和鉛、鎘溶出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日用瓷器》國傢標準中規定:
(1)吸水率
細瓷類產品不大於0.5%,普瓷類產品不大於1.0%,炻器類產品不大於3.0%。
(2)熱穩定性
①成套或系列產品
餐具以中型盤、碗類產品為代表,茶、咖啡具以杯、盅類產品為代表,從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
②非成套或系列產品
小、中型產品,180℃至20℃熱交換一次不裂;大、特型產品,160℃至20℃熱交換一
次不裂。
(3)鉛、鎘溶出量
應符合第4章《日用陶瓷產品質量五原則》“衛生”種GB12651的規定。
2.外觀質量標準
瓷器的外觀質量,主要是產品表面的光澤度、白度、色差,以及規格尺寸、配套、花面等和允許的常見缺陷范圍。
(1)白瓷白度(推薦性指標)、釉面光澤度(霧光釉除外)及成套產品的釉色色差應符合規定,如表所示。
白度、光澤度、色差指標
項目 等級 | 優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白度 | ≥70.0 | ≥60.0 | ≥55.0 |
| ≥85.0 | ≥80.0 | |
| ≤1.0 | ≤2.0 | ≤3.0 |
(2)產品按國傢技術標準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共三級,每一級都規定有不同的缺陷允許范圍。
(3)產品規格誤差
A.口徑誤差
口徑等於或大於60mm的允許誤差為±1.5%,口徑小於60mm的允許誤差為±2.0%。
B.高度誤差:±3.0%。
C.質量誤差:±6.0%。
(4)有蓋產品蓋與口基本吻合。壺類在傾斜70°時,蓋子不許脫落。當蓋子向一方移動時,蓋子與壺口的距離不得超過3mm。壺嘴的口部不得低於壺口3mm。
(5) 成套產品要求配套無差錯,花面色澤要求基本一致。
(6)優等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應平穩。一等品、合格品的釉面、花面、口、底(沿)基本光滑,放在平面上基本平穩。
(7)底部標志(指商標圖案和文字)應正確、清晰,不得明顯歪斜與偏心。
(8)產品外觀質量標準中共分24種缺陷,如變形、犯泡、黑點、縮釉等。在處理時必須認準對號入座。
(9)分辨各產品種類和型式(即大、中、小、碗、盤、杯、壺)。
(10)產品上不允許有詐釉(缺釉)、磕碰(毛沿)、裂穿(坯爆)和滲漏缺陷。因為,存在這些缺陷的產品都不能使用。
(11)產品還有顯見面和非顯見面的區別。如碗、杯的內外表,壺、壺蓋的外表,盤的仰表面,稱為顯見面,其餘部分均稱非顯見面。
顯見面和非顯見面的區分,主要因為有些缺陷處在非顯見面時,可在標準規定允許的缺陷范圍內將幅度增大。
(12)產品外觀質量分等級,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優等品每件產品不得超過2種缺陷。
②一等品每件產品不得超過4種缺陷。
③合格品每件產品不得超過6種缺陷。
具體的規定,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GB/T3532—1995《日用瓷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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