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7C型系列臥式殺菌鍋是利用壓縮空氣作壓力的圓筒體殺菌設備,其鍋蓋鎖緊型式是采用自鎖楔塊嚙合方法,開閉起動方便,臥式殺菌鍋可分為汽殺,水殺兩種殺菌方式,水殺是通過鍋爐蒸汽把鍋內熱水加溫到121℃後,根據不同的產品進行不同時間的殺菌,達到完全殺掉細菌的目的,可分為手動和半自動,全自動方式殺菌,適用於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果罐頭,馬口鐵罐,飲料制品,蛋制品等食品的殺菌。
該系列殺菌鍋以熱水為加熱介質以補充壓縮空氣來施行反壓操作。以註入冷水(溫水)直接進行強制冷卻。可適用於不同包裝、不同食物的殺菌。具有操作簡便、運作成本低廉之優勢,是工業化食品生產中最通用的殺菌設備。
客戶可根據生產需要選定相應的型號
三、殺菌鍋主要規格及技術參數
設備型號 | GT7CW720 型 | GT7CW1200 型 | GT7CW2000 型 | GT7CW2400 型 |
容器類別 | I 類壓力容器 | |||
生產能力(罐 / 次) | 720 罐 / 次 | 1200 罐 / 次 | 2000 罐 / 次 | 2400 罐 / 次 |
鍋體尺寸( mm ) | 900 × 1500 | 1100 × 2000 | 1200 × 3000 | 1200 × 3500 |
容 積( m 3 ) | 1.1 | 2.2 | 3.9 | 4.5 |
裝罐藍筐 | 2 隻 | 3 隻 | 4 隻 | 5 隻 |
設計溫度 | 143 ℃ | |||
工作溫度 | ≤ 138 ℃ | |||
設計壓力 | 0.3MPa | |||
工作壓力 | ≤ 0.25Mpa | |||
安全閥啟跳壓力 | 0.27 Mpa | |||
工作介質 | 食品、水、飽和蒸汽、壓縮空氣 | |||
主要受壓元件材質 | 不銹鋼( SUS304 )或碳鋼( Q235-A ) | |||
一次殺菌用水量 | ≈ 3 m 3 | ≈ 4m 3 | ≈ 6m 3 | ≈ 6.5m 3 |
設備總重( kg ) | 700 | 982 | 1302 | 1391 |
外形尺寸 (長×高×寬) | 2000 × 1450 × 1232 ㎜ | 2520 × 1600 × 1440 ㎜ | 3550 × 1750 × 1550 ㎜ | 4050 × 1750 × 1550 ㎜ |
殺菌鍋操作說明
一般罐頭食品廠對罐頭作常壓水煮加熱殺菌處理時都采用本形式的臥式殺菌鍋,本設備通過引入壓縮空氣可實現反壓殺菌。如冷卻需在鍋內進行,須用水泵打入鍋頂部的噴水管(或采用水循環系統)。
在殺菌時,由於加熱使罐頭溫度升高,罐頭內壓力會超過罐外(在鍋內)的壓力。因此,為瞭避免殺菌時玻璃瓶罐內增壓而跳蓋,對馬口鐵罐兩端麵凸出,必須施加反壓力,特別是對需要較高殺菌溫度的肉類罐頭更就如此。
使用反壓力殺菌,即是用壓縮空氣通入鍋內增加壓力,防止罐頭凸罐和跳蓋,其操作情況分述如下:由於壓縮空氣是不良導熱體,況蒸汽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壓力。因此,在殺菌時升溫過程中,不放進壓縮空氣,而隻在達到殺菌溫度後處於保溫時,才開放壓縮空氣入鍋內,使鍋內增加 0.5 ~ 0.8 個大氣壓。特經過殺菌後,降溫冷卻時,停止供應蒸汽,將冷卻水壓入噴水管。由於鍋內溫度下降,蒸汽冷凝,而使鍋內力降低采用壓縮空氣的壓力來補償。
在殺菌過程中,應註意最初排氣,進而泄汽,使蒸汽流通。亦可每隔15-20分鐘放氣一次,促進熱交換。總之必須滿足殺菌條件的規定,按一定程序進行,殺菌溫度的高低,殺菌壓力的大小,殺菌時間的長短和操作方法等均由罐頭產品殺菌工藝作出具體規定。殺菌鍋使用、維護與保養
1、本設備設計、制造所遵循的規范標準及檢驗依據:《鋼制壓力容器(GB150-1998)》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99版)》進行制造、試驗和驗收;焊接按《鋼制壓力容器焊接規程(JB/T4709-2000)》進行;射線探傷按(JB4730-94)之III級進行。
2、用戶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工藝殺菌條件和本殺菌鍋的技術性能制訂殺菌鍋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殺菌鍋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
(1)殺菌鍋的操作工藝指標及最高工作壓力,最高工作溫度。
(2)殺菌鍋的操作方法與程序和註意事項。
(3)生產運行中應重點檢查項目和部位,以及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
(4)設備停用時的保養方法。
3、本設備嚴禁超過設計壓力、溫度運行。
4、使用殺菌鍋的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處理。
5、殺菌鍋裝設有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附件,要保持安全,齊全、靈敏、可靠。在使用過程中應加維護與定期校驗。本設備的安全閥啟跳壓力等於設計壓力,應保持靈敏、可靠,應防止隨意調整。壓力表、溫度計精度等級均為1.5級,公差允許內的差異是正常的。無鉛封壓力表不得使用,壓力表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破裂,泄壓後指針不回零位,鉛封損壞等情況均應立即更換。溫度計應進行定期檢驗,使用前應以標準溫度計校驗正,以後每年核正一次,凡水銀柱斷裂和與標準溫度相差超過0.5℃則應送修或更換。
6、殺菌鍋應定期檢查,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麵檢驗,檢驗前的準備工作和檢驗項目,均按“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報告存檔備案。
7、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斜麵自鎖楔塊、滾輪、鍋耳、轉環法蘭等滑動與滾動接觸部位塗抹滑脂和機油,以保證磨擦麵處於潤滑狀態。
8、鍋身法蘭麵上的密封圈若老化,缺損和磨損過大時,應及時更換,以便保證密封,防止泄漏。
9、設備停用時,應將殺菌鍋和鍋蓋的內外表麵清洗乾凈。外露加工表麵刷以防銹漆,安全檢測控制機表予以罩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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