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建立良好的供需關系,保護雙方共同的經濟利益,更好地履行契約的義務,並給予需方提供最佳服務,各需用單位務請註意下列事項,並給予密切配合:
一、所列產品生產范圍均屬我廠正常產品,供需雙方可按國傢有關經濟條款規定簽訂供貨合同。用戶需要的特殊產品,可提出具體技術要求,由供需雙方視其具體情況,經協商認定後,簽訂合同。屬於新產品部分,可按國傢有關規定辦理。
二、用戶在訂購產品時,請詳細填明訂貨單位,收貨單位,付款單位的名稱,通訊地址(包括所在省、市、地、區縣、街、號),電話,電報,電信,郵政編碼,開戶行,帳號及代表人。切勿省略。
三、用戶在訂購產品時,請按所訂購產品的標準準確填寫所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供貨數量及包裝方式。
四、供貨方須經供方編制合同號,簽訂交貨期,並經供需雙方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後方始生效。
五、產品合格證書,國內產品均隨貨同行(釘在木盤上或紮在產品上)請收貨單位註意保存。
六、一份合同應寫同一帳號,同一收貨人,同一到達站,合同一
經簽訂不再分割分運。
七、產品交貨時按±0.5%公差交貨,因此在訂貨時務請考慮。
八、訂貨時請明確任務性質,例如出口、配套、專案,直供,技措維修等。
九、特殊規格和結構的開關產品,用戶需提供圖紙或實樣,我公司均按國際質量標準和部頒標準生產。
十、特殊要求(形狀)開關產品,首次訂購須付一定數量的開模費用,加工數達到一定量(一般為50000隻)後,返還開模費用。
十一、合同簽訂後即產生法律效力,供需雙方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令、法規和文件執行。
上述須知,請廣大新老客戶給予大力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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