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不燃性試驗機
一、概述
建材不燃性試驗爐是根據GB/T5464-2010,ISO1182:2002《建築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規定的主要技術條件研制的。使用與在試驗室條件下評定材料的不燃性。
機器采用瞭計算機控制,具有試驗數據自動登錄,測試精度高,升溫短一般在40min即可到設定溫度,試驗結果可靠等優點。
1、主要技術指標
2.1使用環境:-5℃—40℃。
2.2工作電壓:220V±10%、50HZ,實驗爐功率:≤2500W
2.3試驗時顯示並記錄爐內、試樣中心、試樣表麵溫度。
2.4溫度控制精度:≤±5℃。
2.5操作人員應具有對計算機操作的基本常識,並對GB/T5464-2010的標準有所瞭解。
二、建築材料不燃性試驗爐試驗步驟
1. 每種材料應制備5~10個試樣。直徑為(45-2)mm,高(50±3)mm。
2. 對應連接計算機的連接線,將熱電偶連接到控制箱連接座上;
3. (Tf為爐內溫度,Tc為試樣中心溫度,Ts為試樣表麵溫度)
4. 接通機器電源,打開控制箱電源開關;
5. 啟動程序,單擊“開始”在程序中選擇“建築材料不燃性試驗爐”單擊或在桌麵上雙擊建築材料不燃性試驗爐圖標;
6. 點擊“開始控溫”。此時為溫升階段,狀態欄顯示“試驗狀態:溫升階段,請耐心等待!”。試驗爐預熱到設定溫度後,狀態欄將顯示“試驗狀態:已進入恒功率控溫階段,請開始測試樣品!";
7. 稱量單個試件的質量並輸入試件初始質量框中,把試樣放入試驗爐內後立即單擊開始測試,開始控溫按鈕將被禁用,進行試驗。
8. 試驗過程中觀察現象:由熱電偶測得的溫度在10min內漂移(線性回歸)不超過2℃,則認為達到瞭最終溫度平衡,試驗結束;記錄試樣產生持續5s或更長時間連續火焰的時間等;
9. 收集試驗時和試驗後試樣碎裂或掉落的所有碳化物、灰和其他殘屑,同試樣一起防區乾燥皿中冷卻至環境溫度後,稱量試樣的殘留質量做為最終質量,輸入到最終質量框;
10. 重復步驟5~8,直到所有試樣測試完成;註意:當用戶沒自行更改試樣序號時,點擊“開始控溫”,將提示“試樣*已經測試,是否重新測試”;如果測試過程有誤,及不需要上次試驗數據,點擊“是”,否則點擊“否”,試樣序號自動跳轉到下一序號;
11. 試樣做完後,點擊功能區中的“試驗報告”,將列出所有測試試樣的試驗信息,核對無誤後(可以雙擊列表項進行更改),點擊“生成報告”後生成試驗報告。退出程序,準備下一次試驗。
三、裝箱清單:
(1)爐體 1臺
(2)控制箱 1臺
(3)吊籃 2隻
(4)滴落盤 1隻(放在爐體下端)
(5)連接線 1根
(6)說明書 1份
(7)合格證 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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