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碼:298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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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洗汽車鋼板QSTE420TM可代加工運輸
    商品代碼: 298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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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詳細說明
    材質:QSTE420TM 產地/廠傢:寶鋼 倉庫:上海寶山
    規格:2.0-14.0*C 參數:參考以下詳細說明 統一單位換算:0|4800.00000
    品名:汽車結構鋼

    ng>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汽車結構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
    (Q/BQB 310-2009代替Q/BQB 310-2003)
    ng>

    ng>1 范圍ng>
    本標準規定瞭汽車結構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等。
    本標準適用於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鋼熱連軋鋼帶以及由此橫切成的鋼板及縱切成的縱切鋼帶,以下簡稱鋼板及鋼帶。產品供制造汽車大梁、橫梁、滾型車輪、汽車傳動軸管、汽車橋殼等結構用。


    ng>2 規范性引用文件ng>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註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222-2006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GB/T 232-1999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GB/T 2975-1998
    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
    GB/T 4336-2002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 20066-200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GB/T 20123-2006
    鋼鐵 總碳硫含量的測定 高頻感應爐燃燒後紅外吸收法(常規方法)
    Q/BQB 300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的一般規定
    Q/BQB 301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ng>3 分類及牌號ng>
    3.1 鋼板及鋼帶的牌號、公稱厚度、用途及產品類別如表1所示。
    3.2 按表麵處理方式分為:
    酸洗表麵
    軋制表麵
    3.3 按表麵質量級別分為:
    普通級表麵 FA
    較高級表麵 FB


    ng>4 訂貨所需信息ng>
    4.1 訂貨時用戶須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業標準號;
    b) 產品類別;
    c) 牌號、表麵處理方式及表麵質量級別;
    d) 規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級別;
    e) 邊緣狀態;
    f) 用途;
    g) 檢驗文件類型。
    表1

    牌號
    公稱厚度a mm
    用途
    產品類別
    SAPH310
    1.6~16.0
    用於要求成型加工性能的汽車構架、車輪等汽車結構件
    熱軋鋼帶
    熱軋鋼板
    熱軋縱切鋼帶
    熱軋酸洗鋼帶
    熱軋酸洗鋼板
    SAPH370
    1.6~12.5
    SAPH400
    1.6~12.0
    SAPH440
    1.6~8.0
    SPFH540
    SPFH590
    1.8~6.0
    用於要求良好成型加工性能並有高強度要求的的汽車構架、車輪等汽車結構件
    QStE340TM
    QStE380TM
    QStE420TM
    QStE460TM
    QStE500TM
    2.0~14.0
    用於要求良好的冷成型性能並有較高或高強度要求的汽車大梁等結構件
    B330CL
    1.5~8.0
    具有良好的冷成型性能,用於制造汽車
    滾型車輪輪輞及輪輻
    B380CL
    2.0~14.0
    B420CL
    2.0~8.0
    B320L
    1.5~8.0
    供制造汽車大梁、橫梁用
    B420L
    2.0~8.0
    B510L
    2.0~12.0
    B510DL
    4.0~8.0
    B550L
    4.0~8.0
    B440QZR
    3.0~8.0
    供制造汽車傳動軸管用
    B480QZR
    4.0~8.0
    B440QK
    3.0~8.0
    供制造汽車橋殼用
    a 對於熱軋酸洗表麵鋼板及鋼帶,公稱厚度≤6.0mm。

    4.2 在訂貨合同中的省略事項
    4.2.1 未說明表麵處理方式時,以軋制表麵交貨。
    4.2.2 對於熱軋鋼板及鋼帶,未說明尺寸精度時,除本標準特別規定外,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時,鋼帶以不切邊狀態交貨,鋼板以切邊狀態交貨。
    4.2.3 對於熱軋酸洗鋼板及鋼帶,除本標準特別規定外,以Q/BQB301中較高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表麵質量級別和是否塗油時,以切邊狀態、較高級表麵和塗油交貨;未說明鋼卷內徑時,以鋼卷內徑610mm交貨。


    ng>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ng>
    5.1 B330CL、B380CL、B420CL、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Q/BQB 301較高精度(PT.B)規定。
    5.2 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按Q/BQB 301的規定。


    ng>6 技術要求ng>
    6.1 牌號及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和表3的規定。
    6.1.2 鋼中殘餘銅的含量應不大於0.20%,鉻、鎳的含量應不大於0.15%,供方可不進行殘餘元素分析,但應保證符合上述規定。
    6.1.3鋼板及鋼帶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規定。
    表2

    牌號
    化學成分a,%
    C
    Si
    Mn
    P
    S
    Alt
    SAPH310
    ≤0.10
    ≤0.30
    ≤0.50
    ≤0.035
    ≤0.035
    ≥0.010
     
     
     
     
     
     
     
     
     
     
     
     
     
     
    SAPH370
    ≤0.21
    ≤0.30
    ≤0.75
    SAPH400
    ≤0.21
    ≤0.30
    ≤1.40
    ≤0.030
    ≤0.025
    SAPH440
    ≤1.50
    SPFH540
    ≤0.15
    ≤0.50
    ≤1.80
    ≤0.025
    ≤0.025
    SPFH590
    ≤0.18
    ≤0.60
    ≤2.00
    B440QK
    ≤0.21
    ≤0.35
    ≤1.80
    ≤0.030
    ≤0.025
    B330CL
    ≤0.10
    ≤0.30
    ≤0.50
    ≤0.030
    ≤0.025
    B380CL
    ≤0.12
    ≤0.30
    ≤1.20
    B420CL
    ≤0.12
    ≤0.30
    ≤1.50
    B320L
    ≤0.10
    ≤0.30
    ≤0.50
    ≤0.030
    ≤0.035
    B420L
    ≤0.12
    ≤0.50
    ≤1.50
    ≤0.025
    B510L
    ≤0.16
    ≤0.50
    ≤1.60
    ≤0.025
    B510DL
    ≤0.18
    ≤0.30
    ≤1.60
    ≤0.025
    ≤0.020
    B550L
    ≤0.16
    ≤0.50
    ≤1.60
    ≤0.030
    ≤0.025
    B440QZR
    ≤0.12
    ≤0.50
    ≤1.30
    ≤0.030
    ≤0.025
    B480QZR
    ≤0.16
    ≤0.50
    ≤1.50
    ≤0.035
    a為改善鋼的性能,根據需要可添加其他合金元素,此時Alt的下限不要求。


    表3

    牌號
    化學成分a,%
    牌號
    C
    Si
    Mn
    P
    S
    Alt
    其它
    QStE340TM
    ≤0.12
    ≤0.50
    ≤1.30
    ≤0.030
    ≤0.025
    ≥0.015
    Nb≤0.09
    V≤0.20
    Ti≤0.15
    QStE380TM
    ≤1.40
    QStE420TM
    ≤1.50
    QStE460TM
    ≤1.60
    QStE500TM
    ≤1.70
    a為改善鋼的性能,根據需要可可添加Nb、V、Ti中一種或幾種合金元素,但Nb+V+Ti ≤ 0.22 %。

    6.2 冶煉方法
    鋼板及鋼帶所用的鋼為氧氣轉爐冶煉的鎮靜鋼。
    6.3 交貨狀態
    鋼板及鋼帶以熱軋或控軋狀態交貨。
    6.4 表麵處理方式
    6.4.1 鋼板及鋼帶的表麵處理方式可采用軋制表麵和酸洗表麵兩種方式。
    6.4.2 酸洗表麵的鋼板及鋼帶,可以塗油或不塗油交貨。經塗油後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正常包裝、運輸、搬運和貯存條件下,供方保證自生產完成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產生銹蝕,所塗油膜應能用堿水溶液消除掉。如需方要求以不塗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供貨,應在合同中註明。不塗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運輸和加工過程中易產生銹蝕和擦傷,供方對此不作保證。
    6.5 力學和工藝性能
    6.5.1 鋼板及鋼帶的力學和工藝性能應符合相應表4、表5、表6、表7和表8的規定。
    6.5.2 彎曲試驗後,試樣的外側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紋。供方如能保證彎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表4

    牌號
    拉 伸 試 驗a
    1800彎曲試驗b
    彎心直徑
    抗拉
    強度
    MPa
    上屈服強度c
    MPa
    斷後伸長率 %
    L0=50mm,b=25mm
    公 稱 厚 度 mm
    <6.0
    6.0~
    <8.0
    ≥8.0
    1.6~
    <2.0
    2.0~
    <2.5
    2.5~
    <3.15
    3.15~
    <4.0
    4.0~
    <6.3
    ≥6.3
    <2.0
    ≥2.0
    SAPH310d
    ≥310
    ≥185
    ≥175
    ≥33
    ≥34
    ≥36
    ≥38
    ≥40
    ≥41
    0a
    2a
    SAPH370
    ≥370
    ≥225
    ≥215
    ≥32
    ≥33
    ≥35
    ≥36
    ≥37
    ≥38
    1a
    SAPH400
    ≥400
    ≥255
    ≥235
    ≥31
    ≥32
    ≥34
    ≥35
    ≥36
    ≥37
    2a
    SAPH440
    ≥440
    ≥305
    ≥295
    ≥275
    ≥29
    ≥30
    ≥32
    ≥33
    ≥34
    ≥35
    3a
    a 拉伸試驗規定值適用於縱向試樣;拉伸試驗取L0=50mm,b=25mm的試樣,即為GB/T 228中P14試樣。
    b 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20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d 牌號SAPH310的上屈服強度為參考值,不作為保證條件。


    表5

    牌號
    拉 伸 試 驗a
    1800彎曲試驗b
    彎心直徑
    上屈服強度c
    MPa
    抗拉強度
    MPa
    斷後伸長率 %
    L0=50mm,b=25mm
    公稱厚度 mm
    公稱厚度 mm
    1.6~<2.0
    2.0~<2.5
    2.5~<3.25
    3.25~6.0
    <3.25
    ≥3.25
    SPFH540
    ≥355
    ≥540
    ≥21
    ≥22
    ≥23
    ≥24
    2a
    3a
    SPFH590
    ≥420
    ≥590
    ≥19
    ≥20
    ≥21
    ≥22
    3a
    3a
    a 拉伸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拉伸試驗取L0=50mm,b=25mm的試樣,即為GB/T 228中P14試樣。
    b 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20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表6

    牌號
    拉 伸 試 驗a
    1800彎曲試驗a,b
    彎心直徑
    上屈服強度c
    MPa
    抗拉強度
    MPa
    斷後伸長率 %
    L0=80mm,b=20mm
    公稱厚度 mm
    <3.0
    ≥3.0
    QStE340TM
    ≥340
    420~540
    ≥19
    ≥25
    0.5a
    QStE380TM
    ≥380
    450~590
    ≥18
    ≥23
    QStE420TM
    ≥420
    480~620
    ≥16
    ≥21
    QStE460TM
    ≥460
    520~670
    ≥14
    ≥19
    1a
    QStE500TMd
    ≥500
    550~700
    ≥12
    ≥17
    a 表中所列拉伸試驗規定值適用於縱向試樣,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
    b 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為20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d 牌號QStE500TM厚度大於8.0mm的鋼板及鋼帶,其屈服強度下限允許降低20MPa。


    表7

    牌 號
    拉 伸 試 驗a
    1800彎曲試驗b
    彎心直徑
    下屈服強度c
    MPa
    抗拉強度
    MPa
    屈強比
    B330CL
    ≥225
    330~430
    ≥33
    0a
    B380CLd
    厚度≤5.5mm,≥260
    380~480
    ≥32
    0.5a
    厚度>5.5~10.0mm,≥235
    ≥28
    厚度>10.0~14.0mm,≥220
    ≥25
    B420CL
    ≥290
    420~520
    ≥28
    0.5a
    B440QZR
    ≥320
    440~570
    ≥15
    1a
    B480QZR
    ≥355
    480~580
    ≥21
    B320L
    ≥215
    320~420
    ≥27
    0a
    B420L
    ≥305
    420~520
    ≥25
    0.5a
    B510L
    ≥355
    510~630
    ≥24
    0.5a
    B510DL
    ≥355
    510~630
    ≤0.80
    ≥24
    1a
    B550L
    ≥400
    550~670
    ≥23
    1a
    a 拉伸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
    b 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於橫向試樣。牌號B440QZR、B480QZR的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彎曲試樣寬度為20mm;其它牌號的彎曲試樣寬度b≥35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35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d 牌號B380CL,厚度≥10.0mm的鋼板及鋼帶,其抗拉強度下限允許降低10MPa。


    表8

    牌 號
    拉 伸 試 驗a
    L0=50mm b=25mm
    1800彎曲試驗b
    彎心直徑
    下屈服強度c
    MPa
    抗拉強度
    MPa
    斷後伸長率
    B440QK
    ≥295
    ≥440
    ≥34
    1a
    a 拉伸試驗取縱向試樣。
    b 彎曲試驗取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20mm, 仲裁試驗時為20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6.6 表麵質量
    6.6.1 鋼板及鋼帶表麵不得有裂紋、結疤、折疊、氣泡和夾雜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分層。對酸洗表麵的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停車斑。
    6.6.2 鋼板及鋼帶按表麵質量分為二級,如表9示。
    6.6.3 對於鋼帶,由於沒有機會切除帶缺陷部分,所以允許帶有若乾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過每卷總長度的6%。
    表9

    級別
    適用的表麵處理方式
    特征
    普通級表麵(FA)
    軋制表麵
    酸洗表麵
    表麵允許有深度(或高度)不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點、凹麵、劃痕等輕微、局部的缺欠,但應保證鋼板及鋼帶允許的最小厚度。
    較高級表麵(FB)
    酸洗表麵
    表麵允許有不影響成型性的局部缺欠,如輕微劃傷、輕微壓痕、輕微麻點、輕微輥印及色差等

    ng>7 檢驗和試驗ng>
    7.1 鋼板及鋼帶的外觀用肉眼檢查。
    7.2 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和外形應用合適的測量工具檢查。
    7.3 檢驗文件類型在選用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時,應符合7.4~7.6條款規定。
    7.4 每批鋼板及鋼帶所需檢驗項目的試樣數量、取樣方法、試驗方法應符合表10規定。
    表10

    序號
    試驗項目
    試樣數量,個
    取樣方法
    試 驗 方 法
    1
    化學分析a
    1(每爐)
    GB/T 20066
    GB/T 223,GB/T4336,GB/T 20123
    2
    拉伸試驗
    1
    GB/T 2975
    GB/T 228
    3
    彎曲試驗
    1
    GB/T 2975
    GB/T 232
    a 對化學成分進行仲裁試驗時,按GB/T223。

    7.5 取樣頻率
    7.5.1 化學成分分析的取樣頻率
    按爐對化學成分進行熔煉分析。
    7.5.2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的取樣頻率
    鋼板及鋼帶應按批驗收,每批應由重量不大於70噸的同爐號、同牌號、同厚度規格、同交貨狀態的鋼板或鋼帶組成。
    註:經供需雙方協商,可另確定檢驗批重量。
    7.6 復驗
    7.6.1如有某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
    7.6.2 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合格,則整批合格。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復驗不合格。
    7.6.3 如復驗不合格,則已做試驗且試驗結果不合的單件不能驗收,但該批材料中未做試驗的單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試驗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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