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麗山 | 型號:40L | 容積:40(m3) |
重量:49-50(kg) | 材質:37mn | 規格:40L(m) |
氧氣瓶是貯存和運輸氧氣的專用高壓容器,它是由瓶體、瓶箍、瓶閥和瓶帽4部分組成。其瓶體外部有兩個防震膠圈,瓶體為天藍色,並用黑漆標明“氧氣”兩字,用以區別其它氣瓶。氧氣作為一種理想的助燃氣體,廣泛應用於焊接和切割中。由於氧氣是一種盛裝助燃壓縮氣體的移動式容器,壓力高,裝卸運輸頻繁,使用環境雜亂,往往使氧氣瓶的使用處於不安全的狀態,一旦發生氣瓶爆炸事故,將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一、目前在氧氣瓶使用與管理上主要存在著以下幾種隱患:
1.超檢驗期充裝。根據原勞動部《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必須每3年檢驗一次。其目的是為瞭及時查清氧氣瓶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缺陷和隱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氣瓶超檢驗期充裝的現象較為嚴重,給安全使用帶來瞭嚴重的隱患。
2.附件損壞、丟失。氧氣瓶的附件中有瓶閥、手輪、瓶帽和防震膠圈。瓶帽是為瞭防止氣瓶瓶閥在搬運過程中被撞擊而損壞,甚至被撞斷使氣體高速噴出,推動瓶閥和手輪向前高速飛動造成傷亡事故。防震圈是為瞭防止氣瓶受撞擊的一種保護裝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彈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明確規定,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帶好防護帽。但在實際使用中氧氣瓶附件齊全的很少,大多數沒有瓶帽、手輪,瓶閥傷痕累累,閥桿被撞彎,甚至嚴重變形,給安全使用帶來嚴重威脅。
3.太陽曝曬。《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氣瓶運輸,夏季使用時應防止曝曬。因為氧氣瓶的容積是有限的,曝曬會使瓶內介質溫度升高,導致瓶內壓力驟增,使氣瓶處於危險狀態。有些用戶在運輸中沒有采取遮陽措施,夏天使用時將氧氣瓶置於太陽下暴曬。尤其是夏季公路溫度經常達到40多度,倘若氣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裝過量或者相互撞擊,就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離不夠。《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使用時必須距明火10米以外,貯存時嚴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許多用戶卻忽視瞭這項要求,存在著焊接作業時氧氣瓶距焊接點的距離不夠10米,氧氣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現象。一旦氣瓶漏氣,遇上明火發生爆炸,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5.野蠻裝卸。運輸和使用中,野蠻裝卸的現象很普遍,如短距離運輸時,將氧氣瓶用力推倒,然後順地麵滾動;車輛運輸時固定不牢,氣瓶相互碰撞,從車輛上直接向下推等等。如某市制氧廠用汽車裝運氧氣瓶到某企業,卸車時將氧氣瓶推下撞擊到另一隻氣瓶上,引起兩隻氣瓶同時爆炸。
6,超裝。氧氣瓶在充裝時由於違反操作規程或操作失誤造成超裝,使瓶內壓力升高,並超過它的許用應力,最後發生過量的塑性變形而爆炸。
二、氧氣瓶的安全使用應遵守以下幾點:
為保障氧氣瓶的使用安全,國傢先後頒佈瞭《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定》等法規和標準,對氧氣瓶的設計、制造、檢驗、充裝和使用等都做瞭科學和明確的規定。
1.使用的氧氣瓶必須是國傢定點廠傢生產的。新瓶必須有合格證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定期檢驗。超期的氣瓶嚴禁充裝。
3.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容積:40L,名稱:氧氣瓶/鋼質無縫氣瓶
直徑:215mm,容積40L高度:1450mm,公稱工作壓力:15Mpa,
水壓試驗壓力:22.5Mpa,主體材料:37Mn,
設計壁厚5.7mm,公稱壁厚:6.3mm。瓶口螺紋:PZ27.8(GB8335)執行標準G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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