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是 | 安裝方式:快裝鍋爐 | 品牌:熱豐 |
型號:WNS1.0-0.7-Y[Q] | 燃燒方式:室燃爐 | 循環方式:輔助循環鍋爐 |
出口壓力:高壓 | 鍋爐用途:工業鍋爐 | 適用燃料:染油.染氣 |
燃料耗量:節能 | 適用范圍:工業鍋爐 | 結構形式:臥式 |
產品編號:RF-056 |
一、結構簡介:
WNS型燃氣鍋爐為臥式快裝內燃三回程火管鍋爐。采用偏置爐膽濕背式結構,高溫煙氣依次沖刷第二及第三回程煙管,然後由後煙室經煙囪排入大氣。鍋爐裝有活動的前後煙箱蓋,使鍋爐檢修方便。鍋爐配置技術性能良好燃燒器,采用瞭燃燒自動比例調節,給水自動調節,程序啟停,全自動運行等先進技術,並具有高低水位報警和極低水位、超高汽壓、熄火等自動保護功能。該型鍋爐具有結構緊湊、安全可靠、操作簡便、安裝迅速、污染少、噪音低、效率高等特點。
二、控制系統說明:
該燃氣鍋爐,采用技術性能良好的全自動燃燒器作為主要燃燒設備,該燃燒器的燃燒程序由較先進的燃燒程序控制器控制,能實現鍋爐正常燃燒所必需的各種功能,能在正常狀態、事故狀態及非常情況下,自動實施保護性停爐,配以相應的水位控制器、壓力調節器,實現高低水位指示、超壓指示、調節,保證水位在正常范圍內波動,蒸汽壓力在允許壓力波動范圍內,在水位極低,超壓時實現保護性停止指示。
1、基本操作:
接通電源,按“啟動”鍵,控制器打開,蜂鳴器聲響,數位顯示窗顯示蒸汽壓力。
按“啟動”鍵,運行指示燈亮,控制器按所選控制要求進行工作
按“停止”鍵,運行指示燈熄滅,控制器停止運行。
2.設定操作:
按“設定”鍵,設定指示燈亮,指示進入設定狀態,同時設定值指示燈亮,按“+”、“-”鍵可進行修改。
⑴現在時間:
當前時間,使用24小時制,此項設置修改時立即生效。
啟動時間:當現在時間達到啟動時間時鍋爐進入運行狀態。
停止時間當現在時間達到停止時間時鍋爐停止運行。
3、主要控制參數:
⑴、壓力控制:
①壓力調節器1YT調整在0.73MPa
②壓力調節器2YT調整在0.75MPa
③負荷調節器3YT負荷大時≤0.65MPa,負荷小時≥0.69MPa
⑵、水位控制:
①水位控制器SZB(水位報警器)
a.正常水位上+50mm時,第一組電療高水位觸點結合輸出高水位報警信號。
b.正常水位下-50mm時,第二組電療低水位觸點結合輸出低水位報警信號。
c.正常水位下-75mm時,第三組電療極低水位觸點結合輸出極低水位報警信號。
②缺水電療傳感器DJ
a.在正常水位下-70mm時J1繼電器動作輸出缺水保護信號,停止燃燒器工作,實施缺水保護。
⑶、點火控制:
燃燒程序控制器提供一組獨立的啟停控制觸點。可配制各種燃燒器,啟停控制繼電器回路串有一個10A的保險絲,啟停控制繼電器可接燃燒器的啟停控制端,也可直接控制燃燒器的電源。
4、報警信號狀況:
①正常水位上+50mm時,有黃色指示燈亮,指示高水位狀態。
②正常水位下-50mm時,有紅色指示燈亮,並有電鈴聲響指示低水位報警,並開始實施保護性停爐。
③正常水位下-75mm有紅色指示燈亮指示極低水位。
④正常壓力0.75MPa以上時,有紅色指示燈亮,指示超過0.73MPa壓力並實施一級(小火)火力狀態,
⑤壓力超過0.75MPa時,輸出電鈴聲響報警,切斷燃燒器的電源,並實施緊急停爐。
⑥當燃燒器的工作因各種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輸出失靈報警,指示燈亮,並有電鈴聲響。
5、指示狀態:
①當水泵工作運行時、處於自動狀態時“自動”信號燈亮,處於手動狀態時“手動”信號燈亮,用綠色指示燈指示。
②高水位,大火燃燒,小火燃燒等狀態用黃色指示燈指示。
③低水位、極低水位,超壓、燃燒器失靈等狀態用紅色指示燈指示。
6、系統控制原理:
①、合上電源開關後,點擊水泵控制開關開啟位置,進行鍋爐給水上升到正常位置後,點擊燃燒器電源開關後,點擊起動按鈕,控制系統電源接通,燃燒器進入工作狀態,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動作程序,先進行小火燃燒再進入大火燃燒狀態,到此鍋爐進入正常運行階段。
②、當水位升到高水位時輸出高水位報警信號指示燈亮,當水位上升
到+25mm時水泵停止運行,當水位降到-25mmm時水泵自動重新起動,當水位降到- 50mm時,輸出低水位報警信號指示燈亮,伴有電鈴聲響,並實現保護停爐切斷控制器電源,當水位降到-75mm時,輸出極低水位信號指示燈亮。
③、當壓力升到0.73MPa時,輸出第一超壓信號指示燈亮, 並切斷控制器燃燒條件回路,控制器停止工作而停爐。
當壓力升到0.75MPa以上時輸出第二超壓信號,發出電鈴聲響, 報警並切斷控制系統的電源實現緊急停爐。
當壓力超過調節壓力的上限時,控制器輸出小火信號關閉大火油閥,打開小火油閥以小火燃燒。
當壓力降到調節壓力的下限以下時,控制器輸出大火信號打開大火油閥,以大火燃燒。
④、當出現燃燒器失靈故障後,燃燒控制器自動關閉油閥停止燃燒。
7、報警保護:
控制器開啟後既不斷的對壓力傳感器、水位電療、自身電路進行檢測,發現問題立即報警並停爐保護,控制器自動顯示故障點,機內發出報警聲響。
三、產品出廠簡況:
該鍋爐為整裝出廠。燃燒機、自動控制臺、水泵、閥門、機表、煙風道接管等,按圖紙配套出廠或按合同規定出廠。按出廠技術文件清單提供隨機技術文件兩份。
四、鍋爐的安裝說明:
1、安裝準備:
⑴、確定安裝地點,鍋鍋爐安裝單位必須有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符合安裝范圍的鍋爐安裝資格證書。
⑵、辦理登記手續。根據《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規定,使用鍋爐的單位應逐臺辦理登記手續。鍋爐使用單位應有專人負責鍋爐安裝工作,負責與當地鍋爐監督機構取得聯系,填寫安裝告知書。
鍋爐安裝時需有司爐參加,並配有管工、鉗工、起重工、冷作工、電焊工及輔助工。
⑶、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安裝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並熟悉鍋爐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⑷、鍋爐安裝前應對鍋爐本體、燃燒設備、部件、輔機、附件按圖紙進行檢查驗收,做好記錄,如發現不符合有關標準的應及時向廠方提出。
2、鍋爐及輔機吊裝:
⑴、鍋爐本體、輔機、附件包裝箱、機表包裝箱請按廠方指定的吊裝位置進行吊裝。如在任意位置掛鉤吊裝損壞應有用戶負責。
⑵、載重車輛、起吊設備、綁紮所需的鋼絲繩、等都須有足夠的載重能力,並應符合技術規范。
⑶、在起吊前按技術規范中標註的大小尺寸及大件重量選用起吊設備,並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3、鍋爐主機安裝:
⑴、鍋爐基礎的確定應根據當地土質,參考提供的圖由土建部門重新設計。
⑵、鍋爐基礎達到強度後,應按鍋爐圖紙進行檢查及驗收,並化出鍋爐整體的三條基準線:
a、縱向基準線—鍋筒中心。
b、橫向基準線—前麵板位置線或麵板位置線。
c、標高基準線—可以在基礎四周選有關的若乾地點分別作標記,各
標記間的相應偏移不應超過1mm。
⑶、鍋爐主機搬運到安裝地點後,應先校核鍋爐中心線,是否與基地上劃出的中心線相符合;水位表的正常水位是否水平;然後檢查底座和地基的接觸是否嚴密,如有空隙,應加墊鐵或塗水泥,可保證風室不漏風。
⑷、安裝位置尺寸偏差和檢驗方法按GB50273-1998《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執行。
4、輔機安裝:
⑴、燃燒機、給水泵的安裝,安裝前應按照供貨清單進行開箱檢查,當確認實物與供貨清單相符且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安裝後檢查有無卡住、漏風等缺點。最後接通電源試車,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常,有無摩擦振動現象、電機溫度是否正常。
聯接的煙風道,如果與設計圖樣不一致,長度、彎頭、截麵積變化較大時,應重新設計煙風阻力,校對鼓、引風機的流量、壓頭,滿足鍋爐的實際需要。
5、煙囪的安裝:
⑴、煙囪安裝時法蘭間應墊嵌石棉繩,並用吊垂線的辦法檢查煙囪的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蘭連接處墊平校正。
⑵、拉線(鋼絲繩)用法蘭螺栓拉緊,註意三根鋼絲繩的松緊程度應大致相同。
⑶、根據環境和當地部門的要求,可以縮短或加高煙囪的高度。
6、鍋爐管道機表的安裝:
a、水位表與鍋筒正常水位線標高偏差為±2mm。應準確標明最高安全水位、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標記。
b、水位表應有放水閥門(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
c、壓力表應裝在便於觀察和吹洗的位置,並防止受到高溫、冰凍和震動的影響。
d、壓力表應有存水彎管,壓力表與存水彎管之間應裝有旋塞,以便吹洗管路,卸換壓力表。
e、刻度盤麵上應標有紅線,表示鍋爐工作壓力。
f、安全閥應在鍋爐水壓試驗完成後安裝,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安全閥工作壓力的調整。安全閥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通安全地點,並有足夠的截麵積,保證排汽通暢。安全閥排汽管底部應裝有接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汽管上和疏水管上不允許裝設閥門。
g、每臺鍋爐應裝獨立的排污管,排污管應盡量減少彎頭,保證排污通暢並接到室外安全的地點,幾臺合用一個總排污管,必須有妥善的安全措施,采用有壓力的排污膨脹箱時,排污箱上應裝有安全閥。
h、鍋爐的排污閥,排水管不允許用螺紋連接。
7、燃料管路安裝要求
①、鍋爐燃燒器上備有留有“進氣”閥管接口,隻要將鍋爐房中相應供氣管接上即可。
五、鍋爐使用說明:
1、煮爐前的檢查
在煮爐前,必須詳細檢查鍋爐的各零部件,檢查項目如下:
1、人孔、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件裝置是否齊全。
2、蒸汽管道、給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整。
3、煙氣通道是否暢通。
2、啟動前的檢查工作
①檢查線路電壓是否符合要求,各種開關位置是否正常;
②分別啟動水泵、燃燒器,各種輔機運行是否正常;
③除主蒸汽閥、壓力表旋塞、水位表旋塞、空氣閥外,其餘閥門均關閉。
④檢查油庫是否有足夠的油以及水泵、油泵的轉向。
六、煮 爐:
鍋爐各零部件安裝完經檢查和試運轉後,證實具備各部件安全啟動條件後即可開始煮爐。
1、煮爐時鍋爐內需加入適當的藥品,使爐水成為堿性爐水,去掉油垢等污物。
2、煮爐可采用氫氧化鈉(NaOH)或磷酸三鈉(Na3PO4.12HO)等藥品,其用量以鍋爐容積每立方米水為計算單位。為每立方米用藥水2~3千克。煮爐所用上述藥應配成濃度為20%的均勻溶液,不得將固體藥物直接加入鍋爐。
3、關閉各部管座及手孔、主蒸汽閥座及水位表泄水閥,打開人孔, 把配好的藥物溶液一次倒入鍋筒內,然後關閉人孔,開啟安全閥;讓爐內空氣和水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4、將已處理的水註入鍋爐內,進水溫度一般不高於40℃,鍋筒內水位應到水位表的2/3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定後,觀察水位有否降低,並檢查鍋爐的人孔蓋、手孔蓋、法蘭接合麵及排污閥等是否有漏水現象,如有漏水應擰緊螺栓。
5、點擊燃燒器電源開關後,點擊起動按鈕,控制系統電源接通,燃燒器進入工作狀態,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動作程序,先進行小火燃燒狀態,鍋內應經常保持不起壓力,如壓力升高到底0.1兆帕(1個大氣壓)以上,應立即將排汽閥開大放汽,水位下降應立即進水。
6、升火時溫度不宜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熱不同而產生過大的熱應力,影響鍋爐壽命,初次升火從冷爐到升壓至工作壓力的時間以3-4小時為宜,以後升火時除有特殊情況需急用蒸汽外冷爐不小於3小時,熱爐不短於1小時。
7、升火後應隨時註意鍋內水位,因為加熱後水位線會上升,如超過水位表時可進行排污。鍋爐壓力逐漸升高至0.2兆帕(2個大氣壓)以下,水溫低於70℃後,開啟排污閥,將污水全部放出。
8、當開啟的安全閥門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並沖洗壓力表彎管和水位表。當氣壓升到0.1兆帕(1個大氣壓)時檢查人孔、手孔蓋是
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應擰緊人孔及手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不漏。
9、當鍋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註意鍋爐各部有無特殊響聲,若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運行。
七、供 汽:
當鍋爐內壓力接近 工作壓力時,準備向外供汽,供汽前鍋內水位不宜超過正常水位,供汽時爐膛內燃燒 穩定。
供汽時應將總汽閥微開啟,讓微量蒸汽進行暖管,同時將管路上的泄
水閥開啟,泄出冷凝水,暖管時間根據管道長度 、直徑 、蒸汽溫度等情況決定。一般不少於10分鐘,暖管時應註意管道的 膨脹和管道 支架的 情況,如發現有不正常情況應停止暖管,並解除故障和缺陷,等管路已熱,管路冷凝水逐步減少後,方可全開總汽閥,開啟時宜緩慢進行,同時註意鍋爐各部件有否特殊情況,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總汽閥完全開啟後,應將總氣閥輪退還半圈 ,以防熱脹後不能轉動等缺陷。
鍋爐供汽後,應再一次檢驗附 屬零件、閥門、機表有無漏不漏氣等情況,工作是否正常。為防止吊水(蒸汽帶水)在任何情況下勿使水位淹沒玻璃管,同時總汽閥應不開的過大,一般控制在1-2之間,在燃燒情況正常下,即可達到額定出力。
八、正常運行:
鍋爐運行時要求做到,鍋爐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定,保持鍋爐房的清潔,做好交接班工作,發揮人的因素第一,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機表的觀察。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註意節約燃料,司爐工應定期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鍋爐房清潔整齊、燈光明亮。鍋爐和附件(包括管道、閥門、機表)安全靈敏可靠。
交接班雙方要做到交得徹底,接得認真,同時將交接中的情況和問題記入運行記錄薄。
1、給水要求:
鍋爐給水最好進行鍋外化學處理,水質應符合GB 1576-2001《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給水總硬度不大於0.03mmol/L。具體規定見鍋爐水質要求。
2、鍋內水位:
經常註意鍋內水位變化,使其保持在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圍內,不得高於最高或低於最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麵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有堵塞情況,應立即進行沖洗。
3、水位表:
每班應至少沖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表玻璃保持經常性清潔,確保水位清淅正確可靠。如發現玻璃墊圈漏水、漏氣時,應趕緊填料。如玻璃模糊不清,或水位線看不明確,雖經沖洗仍沒有效果時,應更換。
4、給水設備:
⑴運行的給水泵是否正常,應有交接班時開車檢驗,如有故障立即進行修理。
⑵鍋爐 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控制水泵出囗閥門細水長流。
5、蒸汽壓力:
經常註意壓力變化,盡可能保持鍋內壓力穩定,勿使壓力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
6、壓力表:
壓力表彎管每班沖洗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 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壓力表精度不小於2.5級。
7、安全閥:
1、鍋爐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安全閥工作壓力的調整按照國傢勞動總局“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143條表7-2規定的壓力進行調整
①安全閥調整辦法
拆去開口銷,除去頂蓋,擰松六角鎖緊螺母,然後擰動調節螺桿,使彈簧放松或擰緊,來達到安全閥要求的排汽壓力。調整後擰緊鎖緊螺母,再將其餘零件裝妥。
②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詳見表2)
表2
額定蒸汽壓力MPa | 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
≤0.8 | 工作壓力+0.03MPa |
工作壓力+0.05MPa |
此型號鍋爐額定蒸汽壓力為0.7MPa,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為0.73MPa。
③在調整安全閥時,鍋筒內之水位應較平常水位略低,並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後能隨時進水。
④切勿敲擊安全閥上的任何部分,開啟安全閥隻能用閥上的控制桿。
⑤在安全閥未調整前鍋爐絕對禁止使用。
應經常註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因水蒸汽的作用,為瞭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應定期作排氣實驗,每隔2-4星期應做一次,以校驗安全閥的啟閉作用。
8、排污閥:定期排污(參閱“排污”)。
九、排污:
一般給水內含有或多或少的礦物質。給水進入鍋爐氣化後礦物質留在鍋內,濃縮到一定程度後,就在鍋爐內沉淀下來,蒸發量 大運行時間長,沉淀物就多,為防止由於水垢、水渣而引起鍋爐損壞,必須保證給水質量,爐水堿度應不超過1.25毫克當量/升,超過上述范圍時,應對爐水進行排污。一般用戶在化驗條件尚未完備時,根據具體情況定期進行排污,例如每天一次或每班一次等。
排污時應註意下列事項:
1.如二臺或二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註意:
(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漏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 管路隔斷分開。
2、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時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註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爐水位25-50毫米范圍為宜。
3、排污完畢關閉排污閥後,應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檢查方法是;
關閉排污閥過一些時間後,在離開鍋爐的第二隻排污閥的管道上用 手試模,若排污閥管道並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十、停爐:
1、鍋爐停爐一般分兩種情況:
(1)到星期天.節假日或其它情況,短期內不用蒸汽時應完全停爐。
(2)遇到特殊情況,為安全可靠起見緊急停爐。
上述兩種停爐由於情況不同,要求亦不同,具體分別說明如下:
1、完全停爐:點擊氣源控制按鈕,點擊燃燒器關閉控制按鈕,點擊電源開關後,控制系統電源斷開,燃燒器自動熄火。此時司爐工應關閉給水閥。
2、緊急停爐:
迅速切斷氣源,點擊氣源控制按鈕,點擊燃燒器關閉控制按鈕,點擊電源開關後,控制系統電源斷開,燃燒器自動熄火。
十一、維護和保養:
1、鍋爐在運行期間註意下列各點:
(1)不允許正壓燃燒或爐膛噴煙。
(2)鍋爐底部地平麵上不可積水,以防潮濕腐蝕。
2、鍋爐運行每隔2-3星期,應進行檢查一次。
3、鍋爐運行每隔3-6個月後,應停爐進行全麵的檢查維修。
(1)對鍋爐內外進行檢查,如受壓部分的焊縫,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發現在嚴重缺陷應及時修理,若缺陷並不嚴重亦待下次停爐時修理,如發現有可疑之處,但並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作出記錄以便日後參考。
(2)檢查完畢後可在著水麵塗鍋爐底漆,以防腐蝕。
4、鍋爐及鍋爐底座每年至少油漆一次。
5、鍋爐常期不用的保養方法:有乾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采乾保養法,停爐一個月以下可采用濕保養法。
(1)鍋爐停爐後放去爐水,將內部污垢徹底清除,並用微火烘乾(註意不要大火),然後將10-30毫米塊的生石灰分盤裝好,放置在爐筒內,不使生石灰與金屬接觸,生石灰的重量以鍋筒容積每立方米8千克計算.然後將頭孔、手孔、管道閥門關閉,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如生石灰碎成粉狀,即須更換,鍋爐重新運行時將生石灰和盤取出。
濕保養法:
鍋爐停爐後放出爐水,將內部污垢徹底清除,沖洗乾凈,重新灌入已處理的水至滿,將爐水加熱到時候100℃,讓水中的氣體排出爐外,然後關閉所有閥門,氣候寒冷的地方,不可采用濕保養法。
十二、水質要求:
鍋爐水質要求應符合GB1576-2001《工業鍋爐水質》的有關規定。具體要求見下表:
項目 | 給水 | 鍋水 | ||
鍋內加藥處理 | 鍋外化學處理 | 鍋內加藥處理 | 鍋外化學處理 | |
懸浮物mg/L | ≤ 20 | ≤ 5 | ||
總硬度mmol/L | ≤ 4 | ≤ 0.03 | ||
總堿度mmol/L | 8~26 | 6~26 | ||
PH(25℃) | ≥7 | ≥7 | 10~12 | 10~12 |
溶解氧mg/L | ≤ 0.1 | <5000 | ||
溶解固形物mg | <4000 | |||
含油量mg/L | ≤ 2 | |||
項目 | 給水 | 鍋水 | ||
鍋內加藥處理 | 鍋外化學處理 | 鍋內加藥處理 | 鍋外化學處理 | |
懸浮物mg/L | ≤ 20 | ≤ 5 | ||
總硬度mmol/L | ≤ 4 | ≤ 0.03 | ||
總堿度mmol/L | 8~26 | 6~26 | ||
PH(25℃) | ≥7 | ≥7 | 10~12 | 10~12 |
溶解氧mg/L | ≤ 0.1 | <5000 | ||
溶解固形物mg | <4000 | |||
含油量mg/L | ≤ 2 |
十三 .受壓元件的檢驗和水壓試驗:
1、根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96),鍋爐如有下列情況
之一時,就應對各受壓元件進行外檢查和超壓試驗:
(1)新裝、改裝和移裝後。
(2)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復運行時。
(3)受壓元件重大修理後。
(4)根據鍋爐運行情況,對設備狀態懷疑必須進行檢查時。
2、檢驗前應使鍋爐完全停爐。徹底清除內部水垢,外部煙灰煙塵,檢查重點如下:
(1)鍋筒的焊縫是否正常,有無滲漏情況。
(2)鍋爐鋼板內外有無腐蝕起槽變形等現象。
(3)橫管有無彎曲,管端與封頭、筒體焊縫處有無裂紋。
(4)給水管、排污管和鍋筒一邊連接處有無疑點。3、如腐蝕嚴重,做超壓試驗前還應做強度計算。
4、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
5、水壓試驗步驟:
(1)水壓試驗時,進水溫度應保持在20-30℃左右,溫度過低而使鍋爐外壁凝有露水,與發生滲水等不嚴密情況會混淆不清,增加檢查困難,溫度太高能使水滴蒸發,使滲漏處不被發現。
(2)水上滿後,逐漸升高壓力進行一次嚴密性檢查,必要時緊一次法蘭、人孔蓋和手孔蓋的螺母。
(3)水壓試驗時,水壓應緩慢上升,當水壓上升到0.7MPa時,應暫停升壓, 檢查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然後在升壓到1.05MPa,保持20分鐘,若壓力沒有下降,降至0.7MPa進行檢查。
(4)發現任何情況都應做上記錄,以便降低到大氣壓力時進行修理。
6、水壓試驗:受壓元件符合下列情況,即認為合格:
(1)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沒有水珠和水霧。
(2)水壓試驗後,沒有發現殘餘變形。
7、安全措施及註意事項:
(1)嚴格禁止壓力超過0.1MPa時緊法蘭螺栓。
(2)、在水壓試驗時,試驗場地四周應有特別明顯的隔離標志,閒雜人員不得進入試驗區。
(3)、在水壓試驗過程中,水壓試驗操作員不得站在法蘭及閥門的正前麵。
(4)、水壓試驗時與水壓試驗無關的人員不得站在試驗區進行駐足觀看。
型號 | WNS0.5-0.4(0.8) | WNS0.75-0.4(0.8) | WNS1-0.8(1.0) | WNS1.5-1.0 | WNS2-1.0 | WNS3-1.25 | |
項目 | 參數 | -Y(Q) | -Y(Q) | -Y(Q) | -Y(Q) | -Y(Q) | -Y(Q) |
額定熱功率(MW) | 0.5 | 0.75 | 1 | 1.5 | 2 | 3 | |
額定工作壓力(MPa) | 0.4(0.8) | 0.4(0.8) | 0.8(1.0) | 1 | 1 | 1.25 | |
出/回水溫度(℃) | 152(175) | 175(184) | 184 | 184 | 194 | ||
設計效率(%) | 85%-92% | ||||||
水容積(m3) | 1.2 | 1.56 | 2.1 | 2.7 | 2.7 | 5.9 | |
滿水重量(t) | 4.48(5) | 5.76(6.2) | 6.48(7.1) | 8(8.4) | 8(8.4) | 16(16.8) | |
耗電功率(KW) | 3.6 | 3.6 | 5.9 | 15.8 | 17.7 | 19.7 | |
電源(V) | 380 | ||||||
適用燃料 | 輕油、天然氣、重油、城市煤氣、石油液化氣 | ||||||
計算耗量: | 34 | 51 | 65 | 102 | 136 | 204 | |
輕油(kg/h) | 41 | 62 | 82 | 123 | 164 | 246 | |
天然氣(m3/h) | 35 | 53 | 70 | 105 | 140 | 210 | |
重油(kg/h) | 92 | 138 | 184 | 276 | 368 | 552 | |
城市煤氣(m3/h) | 14 | 20 | 26 | 39 | 52 | 79 | |
石油液化氣(m3/h) | |||||||
長×寬×高(mm) | 2650×1600 | 2650×1600 | 3650×1800 | 5200×2300 | 5200×2300 | 5570×3200 | |
×1700 | ×1800 | ×1800 | ×2400 | ×2400 | ×2670 | ||
安裝 尺寸 | 進/出口閥口徑(mm) | 50 | 65 | 65 | 65 | 65 | 100 |
排污閥口徑(mm)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
安全閥口徑(mm) | 40 | 2×40 | 2×40 | 2×50 | 2×50 | 2×65 | |
煙囪口徑ф(mm) | 250 | 300 | 320 | 360 | 36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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