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玻璃反應釜安全操作規程
一、性能用途
抗酸腐蝕性能優良,
一般用作反應器或貯罐,
在絕大部分有機酸與有機酸的
介質條件下使用,但不適用於堿性介質、氫氟酸等。
二、安全操作條件
1.
允許最大操作壓力:罐夾套內
0.6MPa
,罐內
0.4MPa
,或按設備銘牌規定
使用。
2.
允許操作溫度:
200
℃。
3.
適用酸堿度:
PH≤10
。
.
4.
充填系數允許靜止液體
90%
,攪拌液體
75%
。
三、檢查
1.
檢查與反應釜有關的管道和閥門,
確保符合受料條件的情況下,
方可投料。
2.
檢查攪拌電機、減速機、機封等是否正常,減速機油位是否適當,機封冷
卻水是否供給正常。
3.
在確保無異常情況下,啟動攪拌,按規定量投入物料。
4.10m3
以上反應釜或攪拌有底軸承的反應釜嚴禁空運轉,確保底軸承浸在
液麵下時,方可開啟攪拌。
5.
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
密切註意反應釜內溫度和壓力以及反應釜夾套壓
力,嚴禁超溫和超壓。
6.
反應過程中,應做到巡回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7.
若發生超溫現象,立即用水降溫。降溫後的溫度應符合工藝要求。
8.
若發生超壓現象,應立即打開放空閥。緊急泄壓。
9.
停車:若停電造成停車,應停止投料;投料途中停電,應停止投料,打開
放空閥,給水降溫。長期停車應將釜內殘液清洗乾凈,關閉底閥、進料閥、進汽
閥、放料閥等。
四、安全使用和維護事項
1.
罐內外表麵不宜敲打、碰撞,以防止搪玻璃脫落;
2.
不準在罐內和搪玻璃壁上動用電焊和氣焊。在外層夾套進行焊割時,必須
在罐內部沖水後方可使用;
3.
敞口放置時,防止硬物掉入,以免損壞搪玻璃;
4.
罐卡有松動或掉落時,應及時緊固;
5.
對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等要求應靈敏、準確、經常檢查,如發現損壞
及時更換;
6.
基礎完整、緊固,各部連接螺栓應齊全、緊固;
7.
主體整潔、油漆完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8.
室外最低氣溫在
0
℃以下時必須放盡存水;
9.
內容物溫度在
110
℃需冷卻時,應先開冷卻水,待內容物冷卻到
50
℃以下
時,
才可改用冰鹽水。
不得直接用冰鹽水冷卻,
以免溫差過大,
引起搪玻璃開裂。
批發市場僅提供代購諮詢服務,商品內容為廠商自行維護,若有發現不實、不合適或不正確內容,再請告知我們,查實即會請廠商修改或立即下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