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概述:
眼球沒有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為主所引起的遠視力低於0.9,而且矯正視力又達不到正常;或者有器質性改變及屈光異常,但與其病變不相適應的視力低下和不能矯正的稱為弱視。弱視按程度分為輕度弱視(視力0.8~0.6)、中度弱視(視力0.5~0.2)、重度弱視(視力低於或等於0.1)。弱視在視覺發育期間均可發生,多在1~2歲就開始。弱視發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
弱視與近視有什麼不同?
弱視與近視根本不是一種病。近視眼是由於眼調節肌肉睫狀肌過度緊張或遺傳等原因造成眼軸變長引起的看遠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鏡後矯正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而弱視是一種視功能發育遲緩、紊亂,常伴有斜視、高度屈光不正,戴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的眼病,兩種病有本質的不同。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因為近視僅僅是視遠時視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視功能損害,視力矯正不受年齡限制;而弱視患兒不僅視力低下,不能矯正,可能無雙眼單視功能,無立體視,今後不能勝任駕駛、測繪及精細性工作,不僅影響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響到我國的人口素質。
弱視遮蓋眼罩使用說明:
用遮蓋法加強弱視訓練,能夠有效提高視力,適用於各種類型的弱視患者。新設計的眼罩內層夾黑色遮光材料,佩戴舒適。
原理:1遮蓋視力好的眼睛,2強迫弱視眼看東西,3同時做精細目力傢庭作業,4刺激視神經系統發育,5使弱視眼視力提高。
佩戴方法:取出眼罩套在眼鏡架一側,遮蓋單眼。
註意事項:保持清潔,不能水洗。
一盒六隻裝
弱視矽膠眼罩
范圍 本標準規定瞭弱視眼罩的型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弱視眼罩(以下簡稱眼罩)。本產品適用於兒童弱視遮蓋治療。 組成 眼罩由密封圈、遮光罩、牽拉帶三部分組成。 材料: 遮光罩由不透光的有機高分子材料組成。 牽拉帶由普通服裝用松緊帶組成。 密封圈由無毒性、無刺激及致敏的矽橡膠材料組成。 外觀 眼罩的整體表面應清潔、整齊、色澤應均勻,無明顯劃痕、裂紋、毛邊、變形、破損及可見的其他缺陷。 眼罩上的文字、符號應完整、清晰、準確。 產品概述: 用於旅途、辦公休息、提高睡眠質量,有利於眼貼藥物的延長吸收,提高緩解視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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